固定资产转让怎么交税(转让固定资产增值税)
作者:庄佳玲 发布时间:2022-03-25 01:06:42 点赞:次
1.增值税通常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做法,销售其按照限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是如果您需要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只能选择按照3%征收率简易征收,不能减按2%缴纳增值税。报废固定资产与变卖固定资产是两步账务处置,无必然的联系。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国税发[2009]7号)文已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附件第十条废止,即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其中有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暂免征收增值税的规定废止。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至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规则计提折旧后计量的固定资产净值。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规则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清理、变卖经过中只要出现了收入,就应区分分别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固定资产转让怎么交税(转让固定资产增值税),怎样才能解释
1.新债权人的风险原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新的债权人,一般是有对价的。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财税〔2008〕170号文件第四条第项和第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常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号现将增值税通常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增值税通常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隶属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通常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2.购买时已经认证抵扣过的固定资产,再销售时按17%适用税率征收。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3.贵公司为营业税纳税人应按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管理。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固定资产转让怎么交税(转让固定资产增值税),怎样去答复
1.双方都会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或者直接交付债权凭证。纳税人发生细则第四条限定固定资产视为销售做法,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能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你们公司不属于上述不得抵扣的情况,不能按简易办法征收,需要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2.自2009年1月1日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财税常见问题解答公司要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买进的时候已经抵扣了,是不是要按17%的税率缴税。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中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修改为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购进该固定资产时是小规模纳税人,没有抵扣过进项税额的,现在销售应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4.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前已发生并已经征税的事项,此前已发生未处置的,按本公告限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