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税前扣除限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抵扣上限)
作者:陈世清 发布时间:2022-03-25 05:23:44 点赞:次
1.税前扣除的比例是12%以下,越过12%的部分,要计完个税之后才可以缴存。
2.市地税局特别提醒,单位缴存的公积金部分往往不列入工资单列明的应发收入,计税时却容易误将单位缴存的公积金从工资单列明的应发收入中扣除,这种行为视为重复扣除,存在税务风险。
3.就是具体的缴存基数要看员工上年的每月平均工资以及所在社区城市的上年平均工资,加入在对比过程中,将职员工作所在设区城市的上年平均工资的三倍作为参考标准,假如职工本身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比其高的时候,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就按照该职员所在设区城市上年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缴存;当职员工作所在设区城市上年平均工资的三倍较高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则按照员工上年的平均月工资进行缴存。

一、公积金税前扣除限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抵扣上限),怎么区分
1.工资计税基数不得超过34860元(11620元*3倍),超过规定标准缴付的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我市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免税标准调整为418308元(含本数),按照《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扣除的最高限额为2003元,较去年增加92元。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34860元(11620元*3倍),超过上述规定比例或标准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上述标准调整自2021年6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

二、公积金税前扣除限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抵扣上限),怎样才能评析
1.缴存比例上限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最高限额缴付的住房公积金,超过部分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缴存基数上限对于缴存基数的上限,《通知》规定了不能够超过职工工作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4.600元也计入扣除额内,即不允许重复扣除单位缴存的600元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