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债资比计算(关联方债资比计算)
作者:胡学军 发布时间:2022-03-25 08:04:52 点赞:次
1.关联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向乙公司借款600万元,乙公司权益性资金600万元。
2.企业在月度资产负债表日的相关数据对于计算债资比至关重要,必须根据每月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期初和期末金额,方能计算权益投资乃至债资比。关联债资比例是指根据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的规定,企业从其全部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以下简称关联债权投资)占企业接受的权益性投资(以下简称权益投资)的比例,关联债权投资包括关联方以各种形式提供担保的债权性投资。
3.标准比例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中已经明确: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
4.超过规定债资比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向甲公司借款1000万元,甲公司权益性资金400万元。甲企业2013年每月新增未分配利润和月平均权益投资计算结果见表1。注意:前期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已经调增过了,所以这里的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按8%利率来计算。
5.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规定比例和有关税法规定计算的部分,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向乙公司支付的利息支出需调增6万元,税前扣除48万元。

一、关联债资比计算(关联方债资比计算),怎么认知
1.丙公司实收资本年初、年末余额为800万元,资本公积年初、年末余额都为30万元,盈余公积年初、年末余额为700万元,末分配利润年初600万元,末分配利润111月每月末增加50万元,12月末增加150万元,年末为1300万元。甲公司权益性投资400万元,占40%股份;乙公司权益性投资600万元,占60%股份;甲、乙、丙公司均为非金融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8%;2019年1月1日,丙公司以10%年利率从甲公司借款2000万元,丙公司以9%年利率从乙公司借款600万元。
2.在本月末和次月初这个时间节点上,正确选择借款或者还款时间非常重要,将影响到利息的扣除乃至应缴所得税额。甲公司权益性投资400万元,占40%股份;乙公司权益性投资600万元,占60%股份;甲、乙、丙公司均为非金融企业;2019年1月1日,丙公司以10%年利率从甲公司借款1000万元,以9%年利率从乙公司借款600万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8%。如果丙公司可以提供实际税负不高于乙公司的证明或者提供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资料,则支付给乙公司的利息部分可以在税前扣除。
3.甲企业2013年每月新增未分配利润和月平均权益投资计算结果见表1。
4.关联债资比例,是指企业从其全部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占企业接受的权益性投资的比例。劳问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区…您好,个人的想法仅供参考。

二、关联债资比计算(关联方债资比计算),如何做解析
1.债资比决定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扣除额度《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债资比为1:无需计算超过债资比不得在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可扣除利息的标准比例是既定的,债资比是可变的。
2.第八十七条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利息支出包括直接或间接关联债权投资实际支付的利息、担保费、抵押费和其他具有利息性质的费用。案例假定甲企业借款发生在3月30日,至12月底尚未归还,已支付利息130万元。末余额为700万元,末分配利润利年初600万元,末分配利润111月每月末增加50万元,12月末增加150万元,年末1300万元。
3.关联债资比例是指根据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的规定,企业从其全部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以下简称关联债权投资)占企业接受的权益性投资(以下简称权益投资)的比例,关联债权投资包括关联方以各种形式提供担保的债权性投资。甲、乙公司税负为20%,丙公司税负为25%,且未提供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相关资料。是指企业接受的不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拥有所有权的投资。
4.结论:根据上述两步计算过程,向甲公司支付的利息支出需调增36万元,税前可扣除64万元。
5.计算不得扣除利息也是以全部关联方利息一起计算,不是以单项利息单独计算。
6.对于不得在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实际支付给各关联方的利息占关联方利息总额的比例,在各关联方之间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