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分期抵扣分录(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
作者:郑奕 发布时间:2022-03-25 10:49:30 点赞:次
1.第6列自动生成,为期末尚未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下期会自动转入到期初去。
2.12018年8月,我收到一张不动产发票,也就是这次增值税关于不动产抵扣的调整,本质上是对增值税类型模式的调整,从类收入型增值税模式调整为消费型增值税模式。现规定:2019年4月1日后,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可以一次性在购入当期抵扣。2接下来就是按照规定,在13个月后抵扣40%的部分,第一次抵扣是8月,13个月后就是19年的8月,这里算是含这个8月的,所以是2019年8月再抵扣。
3.该纳税人取得该大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相符。如果以前按2年分期抵扣,还有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以在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提供做账经验、初级会计、中级会计等考试信息,紧贴会计热门话题,搜罗会计相关搞笑内容,轻松好玩、笑料十足,让会计人在欢乐中掌握会计知识。
5.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原规定:2016年5月1日后,也就是全面营改增时,(购买)取得的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未竣工),其进项税额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60%,第二年抵扣比例40%。附表5这是原截图,这里怕大家看不请,用电子表格放大一下,本栏税额列=《附列资料》第2列本期不动产进项税额增加额。
6.取得扣税凭证是指的认证月,13个月含认证当月。现在可以一次性全额抵扣,就属于消费性增值税模式了。注意:申报表从5月1日开始。

一、不动产分期抵扣分录(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要怎样应对
1.而去年4月份这个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的规定就取消了,可以一次性完全抵扣进项。我5月申报4月增值税时候就可以把剩下40%进项税转进来抵扣了,这个事情也就此终结了。是新政策规定取消分期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根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购建不动产是指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本期不动产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反映按规定本期实际申报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实质上是对增值税类型模式的调整处理过税务的,应该知道:从是否允许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抵扣区别,增值税有三种类型。

二、不动产分期抵扣分录(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怎么能答复
1.假设企业计算折旧使用平均年限法,预计使用寿命20年,以上内容就是第一期抵扣60%的记账和申报表填写。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对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一次全部抵扣,4月1日之后取得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终于不用再建台账分期抵扣了,麻烦事少了一大堆,非常好的政策。
2.原来分2年抵扣购入不动产(一般作固定资产核算),其实是分步抵扣方法,类似于收入型增值税模式。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原分期抵扣遗留下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在实施新规后的当期抵扣。
3.第3列本期可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在本期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
4.不动产分2年抵扣进项。收入型增值税,只允许抵扣部分进项,就是抵扣当期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折旧部分的进项,未抵扣的随着固定资产的消耗(折旧)逐步抵扣。
5.对于市场环境,公平税负来说,消费型增值税更科学合理。第2列本期不动产进项税额增加额:填写本期取得的符合税法规定的不动产进项税额。
6.附表2附表53问题关键来了,现在还是3月,如果没有新政策,我会在2019年8月我可以抵扣余下的40%的进项税,就是序号2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