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税务注销申请)
作者:冯玉兰 发布时间:2022-03-25 14:33:07 点赞:次
1.办理公司税务注销,需要到税务机关申请,然后出具清税报告,并带上相关的材料,最后等通知即可。
2.公司税务注销流程如下: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税报告;持相关文件办理注销手续;等待税务部门通知领取注销地税登记通知单。(2括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销登记注册书。
3.辽宁承诺时限: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4.改制企业办理注销手续,必须清缴全部欠税。(4括号企业改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宣告破产的;被兼并、合并企业取消法人资格的;纳税人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发生变更的;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他情形。(2括号纳税人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5.一种是直接写申请书,另一种是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一般采用第二种。税务机关办结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后,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自动终止。税务机关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的,或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等情形的。
6.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税务注销申请),如何才能评判
1.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辽地税发〔2010〕24号)。
2.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向生产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4.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2括号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场所变动而涉及改变主管国税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前或者生产、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资料向所属管理分局管理股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再向征收分局税务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或资料向原生产经营地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5.又称为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指的是税法上所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跟个人。

二、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税务注销申请),怎么才能论述
1.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表、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普通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防伪税控设备等);变动生产、经营场所的主管部门、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及复印件;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1括号原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税务登记表。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3括号出口企业应在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4.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2个工作日内办结。(3括号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有关证明、资料向所属管理分局管理股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国税机关发放的有关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表、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普通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防伪税控设备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明文件、资料;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