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准则(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作者:卢跃丰 发布时间:2022-03-25 16:26:24 点赞:次
1.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2.投入资本应当按实际投资数额入账。第二十条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
3.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这表明我国的会计理念已从损益观向资产负债观转变,从而改变了以前重利润表轻资产负债表的理念,更加看重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所描述的企业财务状况。比如: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期末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体现在利润表上,这使得利润表体现了全面损益。
4.第三十二条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5.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营业收入。
6.对财务报告分析的部分内容和方法应该有所变革。这样将增加合并报表的资产和权益、收入和利润,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有较大的影响。
7.财务状况变动表的项目分为营运资金来源和营运资金运用。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
8.第五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9.第五十三条企业应当正确、及时地将已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成本作为营业成本,连同期间费用,结转当期损益。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比照自有固定资产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10.同一企业不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一、财务准则(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怎样做梳理
1.核心内容: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改,根据修改出台了本年度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修订共修改了项会计准则,发布2项新准则及1项补充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规定、所有者权益保护、收入、费用、利润的界定等内容。
2.第六十一条会计报表可以根据需要,采用前后期对比方式编列。我国基本准则第三条明确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即基本准则)。
3.关于在建工程科目有关账务处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第五章所有者权益第二十六条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4.这是一种高质量会计准则理念对财务报告质量的要求。第四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算、催收,定期与对方对账核实。
5.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第三十九条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
6.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7.第五十条本期支付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当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二、财务准则(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如何成功表明
1.本期尚未支付应由本期负担的费用,应当预提计入本期。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国家拨给企业的专项拨款,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当作为国家投资入账。第四十九条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为销售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进货费用、销售费用,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关于代建制项目的会计处理。第二十四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建设项目按照规定实行代建制的,代建单位应当配合建设单位做好项目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4.在会计实务中,由于经济交易事项的不断发展、创新,一些新的交易或者事项在具体准则中尚未规范又急需处理,企业不仅应当对这些新的交易或者事项及时进行会计处理,而且在处理时应当严格遵循基本准则的要求,尤其是基本准则关于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确认与计量等方面的规定。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
5.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长期负债应当按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项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
6.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已投入使用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7.第四十一条盈余公积金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