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属于什么科目(福利费计入什么科目)
作者:涂健 发布时间:2022-03-25 18:23:07 点赞:次
1.注意三区分福利费还是劳动保护费注意点:劳动保护费是生产经营必备的保护用品,福利费是普遍性的生活用品;劳动保护费必须是实物,福利费既可以是实物,也可以发放现金;合理性的劳保支出都可以100%据实列支,而福利费税前扣除受到工资总额14%的限制。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2.贵公司接受劳务派遣服务支付劳务派遣费,属于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劳务服务,由劳务派遣公司将工资发放给劳务派遣人员,并代扣个人所得税。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能否在所得税前扣除,关键在于其是否符合合理性。编辑导读:国税函[2009]3号)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3.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应作为劳务费核算,不能作为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也不能作为计算三项经费税前扣除数的基数。工业企业可在"原材料"总账科目下设置"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包装物"、"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等子目,然后再依据材料规格、品种或型号等设置细目。其中规定的会计科目和名称如图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科目由三部分组成,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4.根据上述规定,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餐费可以作为福利费在税前扣除。
5.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按照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其中要看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是否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一、福利费属于什么科目(福利费计入什么科目),如何快速确立
1.在我国实行的是统一的会计制度,这种制度的典型特征就是由国家规定统一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格式。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2.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3.(2括号会计科目按其隶属关系,可分为总账科目、子目和细目。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4.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子目又称二级科目,是对总账科目的进一步分类,而细目是对子目的进一步分类。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标准收取输出劳务服务费。
5.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的处理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7括号劳务派遣人员列支福利费扩展资料: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
6.接受劳务派遣用工实际发生的费用,是凭发票列支还是凭自制凭证列支。必须知道它的种类、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这些就需在原有科目下再根据用途和需要具体设置细目,这就有了总账科目、子目、细目等。
7.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包括扣还的款项等;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2(1括号会计科目按其所反映的经济内容的不同,可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损益类和成本类会计科目五大类。

二、福利费属于什么科目(福利费计入什么科目),怎样做认识
1.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参考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3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管理费用科目,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销售费用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记入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版》(国家税权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劳务派遣费用算法: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3.劳务派遣人员因不属于公司的员工,其餐费、补贴等不可以在公司的福利费中列支。劳务派遣工资可否做福利费14%的基数劳务派遣工资不可以做福利费扣除标准14%的基数。
4.注意二劳动保护支出应符合以下条件:用品提供或配备的对象为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用品具有劳动保护性质,因工作需要而发生;数量上能满足工作需要即可;以实物形式发生。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