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利所得税(个人股息红利所得税)
作者:陈余韬 发布时间:2022-03-25 21:01:13 点赞:次
1.根据我国现行税法的规定,不同的纳税主体适用的税率也不尽相同:股东为自然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从公司获取的股息、红利应当按照实际所得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一年以上的长线投资者,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一月以内短期买卖的投资者加倍征收股息红利税。
2.有的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进行两次决算,一次在营业年度中期,另一次是营业年度终结。股息红利股息是股东定期按一定的比率从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红利则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后按持股比例向股东分配的剩余利润。
3.相应地向股东分派两次股利,以便及时回报股东,股东发放股息由于要在获得利润后才能向股东分派股息和红利,上市公司一般是在公司营业年度结算以后才从事这项工作。在分配股息红利时,首先是优先股股东按规定的股息率行使收益分配,然后普通股股东根据余下的利润分取股息,其股息率则不一定是固定的。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文件规定: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5.获取股息和红利,是股民投资于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也是股民的基本经济权利。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投资所得的股息、红利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股东为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则为20%。

一、个人股利所得税(个人股息红利所得税),怎样举例
1.股票股利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就不需要。股息红利税也就是上市公司的分红征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2.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征;解禁后持股时间超过一年的,获取的股息红利免征个税;解禁后持股时间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含1年)的,获取的股息红利减按50%计征;解禁后持股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含1个月),获取的股息红利全额计征。
3.个人从公开发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持股期限在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的,股息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一个月以上至一年(含一年)的,暂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按上述所得20%的税率计征。自然人投资上市公司或者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其所获得的股息、红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则以持股时间为依据实施差别化的税收政策。
4.税〔2012〕85号)第四条规定,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2015年9月7日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三部委联合发文,自2015年9月8日起,对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所得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对持股1年以上的投资者加大了税收优惠力度,即持股超过1年的,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5.股东为合伙企业或者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投资分得的股息、红利,不需要以合伙企业或者个人独资企业为主体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利、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股利所得税(个人股息红利所得税),怎么能区分
1.(1括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括号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3括号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股东分红是在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25%)后抽取部分盈利或全部盈利分配给股东的红利,然后到股东还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上市公司在财会年度结算以后,会根据股东的持股数将一部分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股东。外籍个人在境内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3.根据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条理,我国的上市公司必须在财会年度结束的120天内公布年度财务报告,且在年度报告中要公布利润分配预案,所以上市公司的分红派息工作一般都集中在次年的第二和第三季度进行。
4.对持股1个月以内和1个月至1年的,原有政策保持不变,实际税负仍为20%和10%。年度中期分派股利不同于年终分派股利,它只能在中期以前的利润余额范围内分派,且必须是预期本年度终结时不可能亏损的前提下才能进行。
5.以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作为股东对外投资分得的股息、红利。会计公司股利分配是股利分配的一种形式,股利分配包括现金股利、财产股利、负债股利和股票股利。在分取了股息以后,如果上市公司还有利润可供分配,就可根据情况给普通股股东发放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