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交税(固定资产所得税)
作者:杨斌龙 发布时间:2022-03-25 21:53:40 点赞:次
1.作为营业外收入,必须具备两个特征:意外发生,企业无力加以控制;不重复或很少重复出现的。
2.纳税人发生细则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3.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护)养的,可按当时年龄距满七十五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距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
4.营业外收入也称营业外利得,指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接受股东固定资产捐赠初始计量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成本确定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至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
5.我国会计准则规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如果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证上表明的金额加上应当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其人账价值,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可通过相同资产市场价格评估计价,或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入账,旧资产可在以上计价基础上考虑新旧程度,以折余价值入账。上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不得给予扣除。

一、固定资产交税(固定资产所得税),如何评析
1.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1括号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2括号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其入账价值;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固定资产原价,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收到捐款是放在资本公积中,这是会计科目应用的规定,要注意资本公积下有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即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接受现金捐赠。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此前已发生并已经征税的事项,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3.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转增资本。固定资产抵扣对所得税的影响是。
4.固定资产清理、变卖过程中只要出现了收入,就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切勿而起了异心想逃税漏税,最后酿成终生大错。
5.其他资本公积项目,是指企业从前述各资本公积准备明细科目转入的已实现的各项准备的金额。
6.对这部分资产,常用的方法是以经过评估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依据,也可以用捐赠方所提供的原始单据作为人账依据。固定资产增加,对公司交税有影响。
7.如果股权转让方是法人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币资本折算差额项目不能转增资本。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二、固定资产交税(固定资产所得税),如何成功评价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号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
2.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3.乙公司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1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0400元。《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资本公积一般情况下有7个明细项目:资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
4.固定资产增加,会使折旧费增加,使企业当期及以后纳税期间的利润减少,从而少交企业所得税。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平价和低价转让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是需要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具体参看《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
5.固定资产增加,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来说,可以抵减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是当期或以后纳税期间内,其中居民企业在转让时按规定预交企业所得税对于未在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企业,需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