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方发票丢失怎么办(发货票丢了怎么办)
作者:李长义 发布时间:2022-03-25 23:47:48 点赞:次
1.必须把红字发票记帐联撕为冲帐凭证,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并把收回的原发票粘贴在红字发票存根联背面以备核查。购货方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记载与发票和销货清单内容一致的事项,包括原发票联的复印件和银行收款进帐单(原已付款的),以及退货的原因并加盖购货方单位印章或财务普通章。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2.纳税人丢失已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
3.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理按照国税发156号的规定执行,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与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理不一样。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不论销货方是否已作帐处理,销货方须取得购货方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后,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由丢失方于发现丢失发票当日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挂失发票。

一、购货方发票丢失怎么办(发货票丢了怎么办),如何成功描述
1.收齐所有的发票联重新放入打印机打印,目地是使发票原件上印有作废两个字。(1括号销售方丢失记账联:用发票联复印件记账。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普通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2.即:购货方未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销货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后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具体步骤如下:办理发票挂失手续。
3.(3括号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普通发票当月作废系统处理如果是当月作废,在开票机系统,找到开错的发票,直接作废就可以了。
4.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二、购货方发票丢失怎么办(发货票丢了怎么办),如何总述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是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应把正数废票明细表和其他发票资料一齐打印,连同作废发票原件一起拿到国税局核销。
2.(2括号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3.(2括号购货方丢失发票联: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记账联复印件记账。
4.(3括号记账联和发票联均丢失:入账原始凭证只要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即可,建议企业用白纸重新打印丢失发票作为入账凭证。
5.纳税人丢失已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