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金如何缴个税(个人收到补偿款交个税吗)
作者:孟宪洲 发布时间:2022-03-25 23:58:31 点赞:次
1.而164号文废止了该条款,在新个税法下,扣缴义务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三条的规定,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2.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3.职工取得破产企业安置费免税政策的整合原政策中,财税[2001]157号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4.单位应注意税款缴纳期限由7日变为15日。对于此前已发生而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也按本通知法规执行。离职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才需要征税。
5.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6.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一、补偿金如何缴个税(个人收到补偿款交个税吗),怎样做简述
1.对于国有企业职工来说,取得的安置费依然免征个税,164号文是对原有政策的整合,而不是对国有破产企业安置费免税政策的简单废止。
2.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使用综合所得税率表,164号文中对于应税部分的收入规定,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也即应税收入不再扣除基本费用,而是仅按照综合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法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也有不少地方税务局并不认可此处每月3500元的扣除,存在一定争议。
5.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新个税法下。

二、补偿金如何缴个税(个人收到补偿款交个税吗),怎么能读懂
1.超过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均。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164号文对于费用扣除进行了明确,即不能再扣除6万的基本费用。
3.扣缴期限的变化原政策中,国税发[1999]178号规定,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4.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5.而164号文则不考虑职工的工作年数,直接计算出应税收入后按照全年(12个月)综合所得税税率表计算,这相比于原政策有一定的优惠,这相当于原政策下,不管个人是否工作达到12年,都以12年的标准对收入进行平均计算。如果没有证据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予以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