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基金(残疾保障金)
作者:苑显鹏 发布时间:2022-03-26 01:32:50 点赞:次
1.03残保金的减免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如果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按征收管理渠道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2.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上述政策落实到位。
3.我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涵盖两项内容: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另一个是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根据财政部日前发布的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
4.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费用。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一、残疾人保障基金(残疾保障金),如何做描述
1.征收保障金是促进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手段。不仅残保金不是,地税代征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工会经费、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等这些都不是税。
2.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扩展资料: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保障金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
4.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其就业收取的专用资金。企业应交纳的保障金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非企业用人单位应交纳的保障金由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征收。
5.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安徽省税务局已在电子税务局开通了残保金申报缴纳功能,缴费人足不出户,即可网上办理。

二、残疾人保障基金(残疾保障金),如何解释
1.自2018年7月1日起,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在按照《财政部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降低25%的基础上,再统一降低25%。
2.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保障金一般按月缴纳。
3.西陇村已经有3个乌鸡养殖场,当地的红茶、红米等农产品也相继走红,不到一年时间,西陇农产品的销售收入已经超过300万元。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4.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