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基金必须要交吗(残疾保障基金是怎么收的)
作者:刘锦帅 发布时间:2022-03-26 02:38:45 点赞:次
1.单位交纳的按月收缴,各单位应在每月1日一10日向地方税务部门报送上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并按征集标准缴纳上月的防洪保安资金。在职职工总数。
2.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根据《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稽核认定书》中核定的金额在规定的期限内到银行缴纳。
3.取得《一般缴款书(收据)》的方式有以下两种用人单位到残保金稽核机构现场递交材料的。
4.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申报稽核残保金的,可提前到残保金稽核机构现场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收据)》。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5.代征流程市地税局在每年4月份(2006年为8月)通过263免费邮箱、网上公告等形式,向各类用人单位发出通告。地税部门负责保障金的征缴、划转、收入统计、信息反馈、资料管理等工作。
6.参照各市州、县市区代征的保障金,其收缴总额的10%作为省级收入的规定,我州各县市地税部门代征的保障金,按收缴总额的10%作为州级收入。企业逾期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代征票据的使用和入库缴费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统一使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制的一般缴款书。
7.各个用人单位,都需要安排残疾人就业,由残联根据单位的职工人数,确定录用残疾人比例,在用人单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需要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第三条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征收方式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收,当年征收上一年度的保障金。
8.有的地方对经营不好或者有特殊情况的企业会有保障金的减免。企业发生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一、残疾人基金必须要交吗(残疾保障基金是怎么收的),怎么简谈
1.纳税人通过财税库行横向联网方式缴纳残保金的具体安排另行部署。市残疾人联合会于每年10月20日(2006年为12月10日)之前将催缴单位名单的电子资料,通过资料交换系统提供给市地税局,由各区县局、分局通过263免费邮箱、网上公告等形式,协助残联做好催缴工作。虚报、瞒报有关统计资料的,依照《统计法》予以处罚。
2.征收标准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代收时间和地点每年7月1日至10月31日为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时间。
3.保障金征收工作由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组织实施,做好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和在岗残疾人数、年平均工资额的确认、保障金政策宣传解释、应缴纳保障金数额核定、文书发放、催报催缴、减免管理、违章处罚等工作。
4.根据《江西省征集防洪保安资金暂行规定》实施办法规定,国有、集体、乡镇、股份、联营、私营企业及银行、保险、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单位应缴纳的防洪保安资金,以及上述单位的在职职工和三资企业中方职员全年应缴纳的防洪保安资金,由县(市、区)地方税务部门收缴。差额不足1人的,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应缴纳的保障金。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市地税局按日将残保金缴纳情况的电子资料,通过资料交换系统反馈市残疾人联合会。
5.市残疾人联合会在每年7月15日(2006年为8月底)之前将其核定的各单位《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稽核认定书》的电子资料(计算机程式码、限缴日期、应缴金额、职工总数、其中:安置残疾人数),通过资料交换系统提交市地税局,市地税局于7月底(2006年为8月底)之前反馈给各区县局、分局,开展代征工作。
6.档案管理各区县地税局、分局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有关资料实施档案管理。

二、残疾人基金必须要交吗(残疾保障基金是怎么收的),怎样做确定
1.市地税局按月对迟缴单位、缓缴单位保障金缴纳情况的电子资料,通过资料交换系统反馈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其他应付款项。其他单位缴纳保障金确有困难的,参照省级文件规定的缓减免程序执行。
2.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3.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或未足额缴纳保障金的,由财政、地税部门于征期结束后会同同级残联进行核实,由残疾人联合会送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催缴通知书》,从每年11月1日起对欠缴部分按日收取5‰的滞纳金,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将欠缴的保障金和滞纳金一并缴纳。按规定比例达不到一人的单位,按实际差额人数缴纳。
4.残保金缴纳方式为,应缴纳残保金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残保金申报稽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持残保金稽核机构出具的《一般缴款书(收据)》到开户银行划款或其他银行现金缴纳。
5.一般缴款书中的预算科目按照每年财政部有关档案的规定执行。本办法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6.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与地方财政有经常性经费领拨关系的机关、团体及事业单位应缴纳的保障金,由同级财政部门代扣。地税代征工作在全省未统一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之前,暂时开具税收票证,纳入税收会计统一核算,就地全额缴库。
7.在稽核通过后,由残保金稽核机构根据出具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稽核认定书》中核定的金额,现场列印《一般缴款书(收据)》。省级、州级集中的10%自动划缴省库、州库。对采用现金方式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一律填开《税收通用完税证》,并按现金税款解缴规定期限填开《税收汇总专用缴款书》,汇总缴入国库的残联预算外资金专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