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地下建筑物房产税(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物城镇土地使用税)
作者:王占伟 发布时间:2022-03-26 03:27:31 点赞:次
1.高尔夫球场在优惠政策到期时是否及时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继续执行高尔夫球场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琼财税[2012]1900号)。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
2.房屋改建、扩建支出是否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依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琼地税发〔1999〕52号)。
3.地下建筑30000平是否可以享受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是否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基建工地的应税临时房屋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8号)。
4.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个人购置的尚未在该地上建房的住宅用地是否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购置的住宅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5.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公园、名胜古迹、宗教寺庙的非免税用地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了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第15号)。决算前已投入使用的按暂估价入账的房产,决算后是否及时调整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共担风险、共同分配利润的投资联营房产是否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不担风险、收取固定收入的投资联营房产是否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省若干房产税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3〕368号)。
6.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一、独立地下建筑物房产税(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物城镇土地使用税),怎样做读懂
1.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物,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均有免税规定;与地上建筑物相连的地下建筑物,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均与地上建筑物规定一致,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字〔1987〕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城镇土地使用税:没有文件单独对此规定。出租、出借房产,是否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
2.融资租赁的房产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以融资租赁租入的房产,是否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是否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
3.地下室根据房产证上的认定,所以出租地下室也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地上建筑物已经缴了占地面积的土地税,地下建筑物占地就不需要再缴税了,否则就成了重复征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方面的风险点长期不进行验收的新建房屋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是否按时按规定缴纳房产税购置新建商品房是否按时按规定缴纳房产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
4.其他方面的涉税风险点土地等级和适用税额变更后,是否及时调整按新标准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和土地等级的通知》(琼财税〔2013〕2068号)。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

二、独立地下建筑物房产税(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物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才能表达
1.已去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的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依法纳税缴税光荣,逃税偷税可耻。商场对这两个设施的税款按应缴税款的50%缴纳。
2.简而言之一句话:房产税地下建筑视同地上。新建房屋初次装修费用是否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依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琼地税发〔1999〕52号)。
3.地下建筑物类别地下建筑物有两种,一种是与地上房屋相连,另一种是独立的地下建筑物,在按照房屋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时,两种征税方式有所区别。与地上建筑相连的地下建筑房产税:财税[2005]181号规定,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由于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在房产税的征收缴纳问题上,也有着千差万别。
4.企业拥有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公路等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国税地字[1989]第140号)。这里出现了一个大家不常见的名词应税房产原值,其实就是原先的原值打个折扣。
5.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出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依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琼地税发〔1999〕52号)。购置的存量房。
6.城镇土地使用税涉税风险点征税范围方面的风险点承租用于开发项目建设的集体土地,是否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