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实名采集怎么办理(办税实名采集流程)
作者:张窈 发布时间:2022-03-26 04:38:21 点赞:次
1.在过渡阶段内未携带身份证件或者未办理信息采集的办税人员,税务机关仅受理办税人员当日办理的事项,之后办税人员需及时进行身份信息采集。实名办税实施后,纳税人首次在国税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由实际办理涉税事项的办税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到办税服务厅进行实名身份信息核实和采集。
2.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依法采集、使用和管理办税人员的身份信息,并承担信息保密义务。
3.办税人员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明,国税机关采集、比对、确认其身份信息后,办理涉税事项。市国税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实名办税的过渡期为保证存量纳税人能够顺利办理实名办税涉税事项,保证实名办税平稳过渡。
4.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承诺为实现征纳互信,促进纳税人诚信办税,提高税收遵从,纳税人首次在国税机关采集身份信息时,应当签署诚信纳税承诺书。
5.风险管理控制为加强税收风险管控,引导纳税人规范自身涉税行为,公告明确了特定纳税人应当在国税机关告知后,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及时到国税机关办理实名信息采集。办税人员身份信息采集方式实名办税是在纳税人与办税人员之间建立关联关系,实现涉税事项办理的实名跟踪和动态记录。
6.去年4月1日市国税局开启实名办税,限定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首次票种核定、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这2类事项范围内。身份信息的提供和维护基于保障纳税人权利和构建纳税诚信体系的需要,办税人员应当配合国税机关推行实名办税工作。
7.2017年1月1日起,广东省(不含深圳)国税部门将全面实行税收实名制管理,办税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实名采集后,才能办理相关涉税事项。税务机关根据办税人员提供的有效个人身份证件,采集、比对、确认其身份信息后,为其办理涉税事项。武汉市国税局为推广实名办税,在办理窗口配备了高拍仪和证件采集设备,采集内容包括基本信息、身份证件影印件和人像信息,最快1分钟内完成。

一、国税实名采集怎么办理(办税实名采集流程),怎样做了解
1.纳税人首次在国税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由实际办理涉税事项的办税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到办税服务厅进行实名身份信息核实和采集。办税人员发生变化或者办税人员的手机号码等实名办税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2.办税人员拒绝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拒绝提供其证件上所记载的身份信息,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
3.为保证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降低涉税风险,纳税人的办税人员信息应及时维护。需提供的资料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4.实名办税实施步骤2017年6月30日前为过渡阶段。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明,国税机关采集、比对、确认其身份信息后,办理涉税事项。采集过身份信息的办税人员再次办理涉税事项时,应当出示已被采集的身份证件原件。
5.实名办税具体流程为有效引导纳税人通过实体办税服务厅和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实名办税涉税事项,公告对实名办税具体操作流程进行了明确。国税机关在采集、比对和确认办税人员身份信息时,办税人员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真实身份信息,办税人员身份信息采集内容办税人员身份信息采集是实名办税的前提和基础。
6.税收实名制管理主要是明确前来办税人员的身份和授权关系,凡未进行采集的,过渡期后都无法办理相关涉税事项,这也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降低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的风险。国税机关仅受理已采集身份信息的办税人员办理省局公告规定的涉税事项。
7.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增加手机验证环节,纳税人办理实名办税涉税事项时,网上办税服务平台提示需要获取手机验证码并显示已在国税机关登记过的手机号码列表,纳税人选择其中一个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并将该手机号码收到的验证码填入验证码输入框进行验证,继续办理业务。

二、国税实名采集怎么办理(办税实名采集流程),如何成功举例
1.3月1日至4月30日为推行实名办税过渡期,未携带身份信息采集所需证件和资料的办税人员办理有关涉税事项时,国税机关仅受理办税人员当日办理事项,之后办税人员需要及时进行身份信息采集。
2.线上线下可进行办理目前税收实名制需要完成三员信息采集认证与申请纳税人身份绑定两个部分。2017年7月1日起为全面实施阶段,所有的办税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实名信息登记后。
3.办税人员也可填写《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和《纳税人办税授权委托书》在各实体办税大厅或主管税务分局进行办理。授权或者代理行为到期或者终止的,纳税人需及时办理办税人员维护和重新提交《纳税人办税授权委托书》或税务代理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信息。
4.主要内容实名办税的界定实名办税是指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身份确认的制度。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未按照国税机关告知要求采集身份信息的,国税机关暂停为其办理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涉税事项。推行实名办税的涉税事项范围,主要包括税务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发票类业务、税收证明、网上办税及县(市、区)以上(含)国税机关认为需要实名办税的其他事项。
5.身份信息的保密义务国税机关为办税人员身份信息的管理机关,应当规范办税人员身份信息采集操作流程,健全身份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保密与安全管理措施,保障实名办税中相关办税人员信息安全。其他事项实行实名办税后,所有新设立纳税人在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必须进行身份信息采集。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发票领购员或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原件或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原件。
6.武汉市国税局提醒,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税务代理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人员需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因为自明年1月1日起,武汉市范围内办理所有涉税事项都必须凭本人身份证件认证后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