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不认定如何处罚)
作者:钱娜 发布时间:2022-03-26 14:42:32 点赞:次
1.另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规定,认定办法第三条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另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第八条规定,认定办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中需明确告知:其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一、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不认定如何处罚),如何才能阐述
1.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见附件2括号,经认定机关批准后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见附件2括号,经认定机关批准后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法第五条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2.消费税的征税目的、标准等主要由《消费税暂行条例》来进行规定与约束。企业应将这部分查补销售额计入申报当月销售额中。
3.你单位已连续四个月超过核定定额20%,管理分局就应当对你的定额核定情况重新进行核定。
4.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批准完毕,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

二、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不认定如何处罚),怎样做回答
1.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另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第八条规定,认定办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中需明确告知:其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