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会计处理(融资性售后回租会计处理)
作者:汪生顺 发布时间:2022-03-26 19:05:21 点赞:次
1.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三条规定,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回租价100与售价90的差额作为财务费用扣除。第四十七条规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该设备账面原值110万元,至本月已计提折旧30万元。
2.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13%税率,融资租赁期间,并未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出租人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

一、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会计处理(融资性售后回租会计处理),怎样去梳理
1.差额部分(扣除)未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进项不得抵扣,差额部分应分开开具。
2.)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贷记租赁负债科目;对于租赁期开始日之前支付租赁付款额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贷记预付款项等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预计将发生的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等成本的现值,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二)融资性售后回租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按照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3.企业所得税法对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不考虑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不承认会计上确认的未确认融资费用,是按合同规定的租赁付款额或者公允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确认的未实现融资费用直接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会计处理(融资性售后回租会计处理),如何成功分析
1.注意:取消了原政策对融资性售后回租即征即退政策的时间限制;对纳税人的注册资本金额要求调整为实收资本金额要求,并对未达标的纳税人规定了三个月的过渡期时间进行了相应调整;融资性售后回租虽然作为贷款服务征收增值税,仍可按照上述规定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政策,仅限于有形动产的售后回租业务,不包括不动产的融资性售后回租。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也不包含本金。
2.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可以扣除的价款本金,为书面合同约定的当期应当收取的本金。不动产融资租赁: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税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征收率为5%。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4.开票方式有以下三种:全额开具普通发票;差额部分开具普通发票,剩余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发票。
5.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