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国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作者:黄海琴 发布时间:2022-03-26 19:53:32 点赞:次
1.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挂牌后,原江苏省宿迁市国家税务局、原江苏省宿迁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办理。被告市税务局认为2016年10月11日原告与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完成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第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已经完成,且股权并非原价收回,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5括号130号文第二条规定的情形,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原告不服申请复议,2018年6月27日原地税局作出宿地税复决字(2018括号第2号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原地税第一分局作出的税务行政行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规定需要向原江苏省宿迁市国家税务局、原江苏省宿迁地方税务局分别报送资料的,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按规定需要在原江苏省宿迁市国家税务局、原江苏省宿迁地方税务局分别办理的事项,同一事项只需申请一次。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不再区分国税、地税业务,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
3.2016年10月11日原告与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一、宿迁国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怎么样才能确定
1.后因剩余款项未支付,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对原交易股权比例及价格进行了变更。为确保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挂牌后有关税收事项公告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原江苏省宿迁市国家税务局、原江苏省宿迁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原江苏省宿迁市国家税务局和原江苏省宿迁地方税务局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并于2018年7月5日挂牌。
3.31名股东要求湖北新洋丰公司按原价退回全部股权。后原告又办理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
4.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原江苏省宿迁市国家税务局、原江苏省宿迁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江苏省宿迁市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被告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住所地宿迁市发展大道2609号。
5.在该业务办理过程中,税收行政行为正确,退税程序规范,不存在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等行为,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宿迁国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如何去综述
1.国家税务总局《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个人转让股权。
2.2017年4月10日双方完成了退回41%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行政相对人等对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可统一办理原江苏省宿迁市国家税务局、原江苏省宿迁地方税务局业务,实行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
3.被告市税务第三分局未向法庭提交证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4.宿迁房企偷税案:设立账外账隐瞒亿元收入2013年5月,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宿迁市宏成房地产有限公司2010年至2012年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
5.被告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住所地宿迁市太湖路309号。
6.原地税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没有事实依据,捣毁制假贩假窝点1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缴获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完税凭证等共计1020万份,假印章5000余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