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农副产品是否免税(购进免税农产品再销售免税吗)
作者:罗含笑 发布时间:2022-03-26 21:52:45 点赞:次
1.设立专门餐饮发展基金严琦建议国家设立专门餐饮发展基金,扶持餐饮业发展,对重点监测的龙头餐饮企业、品牌餐饮企业加强扶持力度,给予部分所得税返还。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报的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离岸价不一致(来料加工出口货物除外)的,应在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的报送《出口货物离岸价差异原因说明表》及电子数据。
2.2011年1月1日前发生的同样情形的出口货务劳务,出口企业可在2013年6月30日前按照本项规定办理退(免)税申报,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受理此类申报。
3.企业应在《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中填写确认意见及需要补充的内容,加盖公章后交主管税务机关。风险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违反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规定: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主管税务机关应在2013年7月1日以前,计算并与企业确认2013年度进料加工业务的计划分配率。
5.销售给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生产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应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备注栏中填写购货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和购货企业名称。

一、销售农副产品是否免税(购进免税农产品再销售免税吗),如何快速论述
1.原执行免抵退税办法的企业,应将批准变更当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当期应退税额填报在批准变更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应退税额栏中。主要原材料是指出口货物材料成本中比例最高的原材料。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专用发票。
2.已申报退(免)税的,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完成年度核销后,企业应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中的上年度已核销手(账)册综合实际分配率,作为当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
3.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申报日期和出口日期期间,若海关调整商品代码,导致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与调整后的商品代码不一致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列明的商品代码申报退(免)税,并报送《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附件1括号及电子数据。
4.业或其他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项规定放弃免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劳务放弃免税权声明表》(附件12括号,办理备案手续。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自2013年7月1日起,按下列规定办理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及手(账)册核销业务。
5.开具1%专票是否可以9%或10%计算抵扣。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遵从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二、销售农副产品是否免税(购进免税农产品再销售免税吗),如何去研究
1.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购入当期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销售自产(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自产)农产品时,可以开具免税的农副产品销售发票。细化养猪企业的环保准入标准、加快健全环保副产品资源化利用的行业标准。
2.有关单证证明办理委托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由委托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转交受托方,受托方凭该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3.关于零售业符合研发费加计扣除行业条件的建议零售业存在适用政策的研发支出,零售企业研发投入巨大、科技创新成本高。出口企业申请注销出口退(免)税认定资格不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按《管理办法》第三条第项相关规定办理。出口货物的供货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规定需要对供货的真实性及纳税情况进行核实的,供货企业应填报《供货企业自查表》(附件16括号,应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电子数据。
4.纳税人进口农产品,按照9%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并且是由海关代收。
5.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