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超过9万(小微企业30万以上)
作者:马永山 发布时间:2022-03-26 22:24:59 点赞:次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2.这其中的缴纳义务人没有明确指出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以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方式为例):你的企业2015年全年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与成立时间无关)全部享受减半征税待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3.报表填报如下:《主表》第9行≤20万元,《附表3》第2行=《主表》第9行*15%的积第3行其中:减半征收=第2行你的企业是2015年10月1日后成立的、全年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主表》第9行≤20万元注意:经营月份,按照税务登记日期所在月份计算。
4.根据财税[2017]76号: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微企业条件,预激是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城建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都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额来计提缴纳,没有缴纳增值税,不用在账务上进行计提。

一、小微企业超过9万(小微企业30万以上),如何去研读
1.通过国税地税信息共享,自动生成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零申报信息,免除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零申报资料信息的报送。根据财税(2016括号12号的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文件明确描述小规模纳税人,所以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
2.由于新的小微税收优惠条件比较复杂,不同条件适用政策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
3.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需要到税务机关专门办理任何手续,可以采取自行申报方法享受优惠政策。
4.2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只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2015年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为24万元。
5.你的企业是2015年1月1日以后成立(办理税务登记日),到12月31日仍在正常经营,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介于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部分所得享受减半征税待遇、部分所得按20%征税。总局公告2016年6号公告执行之后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免于零申报。
6.第3行其中:减半征收=第2行注意:经营月份,按照税务登记日期所在月份计算。
7.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查账征收企业。也就说如果是地税按月申报的月度可以免于零申报。

二、小微企业超过9万(小微企业30万以上),怎样做举例
1.按照实际利润预激企业所得税的,预激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30万元(含,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激企业所得税的。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到10万元。是:根据2017年起的小微企业培育工程扶持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扶持补贴额度为3万元。
2.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上述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上年度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符合规定条件,应纳税所得额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预计本年度会计利润符合小微企业条件选择是,预缴时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选择否。
3.3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相应的城建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不做账务处理。
4.大幅放宽可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2015年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为30万元。2015年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为23万元。
5.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印发)第二条第款的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