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会计分录(土地增值税做账分录)
作者:陈盛泰 发布时间:2022-03-27 02:35:24 点赞:次
1.会计工作考证都能用,口径明确了在预缴所得税环节可以扣除实际缴纳且在会计核算中未计入当期损益的土地增值税等税金及附加。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规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14618阅读3362人申请领取去领取土地增值税是计入到应交税费会计科目进行核算的。按照收入成本配比原则,预缴的城建税和教育附加,以及预缴的土地增值税也就不能直接计入税金及附加计算当期损益,我们一般都是预缴时候直接计入应交税费借方。
3.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4.剩余的5万元所得税对应的所得额20万元作为亏损向以后年度结转。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清算前,按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预缴的土地增值税,属于房地产企业发生的税金。

一、土地增值税会计分录(土地增值税做账分录),怎样论述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9号等文规定,企业按规定对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出现亏损且有其他后续开发项目的,该亏损应按照税法规定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土地增值税分摊调整后,导致相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出现正数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企业计算的累计退税额,不得超过其在该项目开发各年度累计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超过部分作为项目清算年度产生的亏损,向以后年度结转。
3.有的企业在预交土地增值税的就将其转入税金及附加,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和收入成本的配比原则。
4.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预缴的土地增值税可在预缴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税金及附加的扣除是收付实现制的体现,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税清算后计算企业所得税退税,应当以该项目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总额,应按照该项目开发各年度实现的项目销售收入占整个项目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在项目开发各年度进行分摊,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各年度应分摊的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总额*(项目年度销售收入÷整个项目销售收入总额)。

二、土地增值税会计分录(土地增值税做账分录),怎么才能讲解
1.所称销售收入包括视同销售房地产的收入,不包括企业销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的销售收入。
2.虽然计算简化了些,对简易计税的项目,预交的税款比正常计算的方法下要大。以财务软件主讲整套账务,让你学会建立一套财务账套,并掌握日常基本业务核算技巧。
3.在实际操作中,仍然有的企业将预缴的土地增值税直接计入了税金及附加,并于当期结转。对于会计方面专业人才需求量还是很大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均可调整,即便在转回时是负数也是正常的。
4.一般计税预缴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要进行换算,换算计算过程之复杂,而并非按9%直接简单换算不含税收入。
5.如果企业直接按实际缴纳的税金及附加计入损益并结转,也就是这种情况下,企业不存在当期实际缴纳且未计入损益的税金及附加了。企业没有后续开发项目,预交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人应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合同、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然后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