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代销手续费(代销手续费的增值税税率)
作者:吕思诗 发布时间:2022-03-27 04:41:03 点赞:次
1.按国税函〔1996〕611号理解,虽是向供货方收取,也不属于平销返利行为,仍不属于平销返利销售,营改增前为兼营行为,营改增后仍应为兼营行为。代购代销货物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
2.个人所得税:按照持股时间判断,1个月至1年,对经销商而言,获得的平销返利其涉税处理需冲减本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作为当事企业,为防范涉税风险,应重视对代销业务的管理,准确把握代销业务的几个基本特征,加强对包括协议管理、销售管理及结算管理等在内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备查账簿记录,并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可与支持,最大限度地区分代销手续费与平销返利。文章主要基于营改增后的新规定,通过详细地测算各种委托代销条件下的利润,对委托代销业务给出了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案。
4.企业所得税只是针对净所得征税,不是针对收入单纯征税。若两种模式的最终利润不同则为税金影响所致。
5.代销手续费在4月底之前交营业税,5月后交增值税。该手续费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适用6%和3%的增值税税率。

一、营改增后代销手续费(代销手续费的增值税税率),如何开始评述
1.代理服务业的业务属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现代服务中的商务辅助服务包括经纪代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如果仅从降低涉税风险角度考虑,将代销手续费按照类似平销返利进行税务处理,必然会加重纳税人的负担。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销手续费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611号)规定,大连市果品批发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受托方)为货主(以下简称委托方)代销货物,并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代销手续费。回在计算车购税时,一般按最低计税价格来算。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7%和3%,代销手续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分别为6%和3%。
3.根据上述规定,并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委托方收取代销手续费,对这一经营行为,代销货物视同销售行为,价外费用是销售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并非向委托方收取,不属于价外费用。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销手续费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611号)规定,大连市果品批发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受托方)为货主(以下简称委托方)代销货物,并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代销手续费。

二、营改增后代销手续费(代销手续费的增值税税率),怎样去表达
1.属于获得经纪代理服务收入,按现代服务业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且应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要防止简单地将凡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计算的各种收入均认定为平销返利,并要求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也应树立诚信纳税意识,相关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杜绝有意或无意地将实为平销返利的收入作为代销手续费按6%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错误做法。
2.凡不符合以上特征的其他以进货成本价或低于进货成本价进行销售的行为,都应归属于平销。
3.代销协议规定售价1050元(不含税),双方按不含税售价的3%结算代销手续费。采用收取手续费代销方式时,受托方按照委托方指定的价格出售,并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获得劳务报酬。由于委托代销方式和委托受托双方的纳税人身份都可能影响双方的税收负担,最终影响双方企业的获利,委托方企业选择合适的委托代销方式和合适的受托方纳税人身份就显得尤为重要。
4.税务机关对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所作出的规定,是为了堵塞业务创新所带来的税收漏洞。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按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来计算,证明价格明显偏低,主管机关有权核定。
5.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比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比率为2%,即城建税与教育附加费合计税费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