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服务监管办法(涉税服务机构)
作者:周方方 发布时间:2022-03-27 06:09:05 点赞:次
1.持续加强信息采集工作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了解掌握辖区内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主要做好三项采集工作。第八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为评价周期内的累计积分,下一个评价周期重新积分。
2.引导税务师事务所以信用赢得市场税务师行业协会应按照税务机关信用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和税务师事务所内控机制,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加强诚信建设,在行政登记、实名制服务、业务信息报备、服务质量、执业行为等方面规范运作,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提高信用等级,促进行业社会公信力的提升。
3.在一个评价周期内新设立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不纳入信用等级评价范围。
4.规范涉税专业服务约谈,在《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税务机关开展约谈的程序和有关要求。为贯彻落实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要求,税务总局在总结监管机制运行成效,广泛征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对涉税专业服务信息采集、信用复核、约谈等制度进一步简化、修改和完善,现通过《公告》予以发布。
5.纳税人可以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信用积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查询本机构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及积分明细和所属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信用积分;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可以查询本人的信用积分明细。

一、涉税服务监管办法(涉税服务机构),如何去分析
1.第十一条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反《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进行处理的,根据处理结果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进行积分扣减和降低信用等级。完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复核机制,在《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涉税专业服务信用复核的途径、办理时限和流程。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执业记录、不良记录、纳税记录等。
2.按照业务规则开发业务软件通过各项业务规则、指引试行,完善业务需求,逐步开发、推荐相应的业务工具软件,促进涉税专业服务的标准化、信息化。
3.努力做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公告》明确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税务师占比应高于百分之五十。[条款废止]省税务机关应当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并将复核结果逐级传递至受理复核申请的税务机关,由受理复核申请的税务机关告知申请人。
4.落实实名制管理规定税务师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完善行业信息服务平台。不再要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报送协议金额服务协议摘要涉及委托人税款金额业务报告摘要信息。
5.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依法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视同行政登记,不需要单独向税务机关办理行政登记。

二、涉税服务监管办法(涉税服务机构),如何才能解析
1.省税务机关应当建立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信用等级和执业负面记录的复核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保障申请人正当权益。
2.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要求,根据《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发布,2019年第43号修改),全省税务系统顺利完成了2020年度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工作。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难以区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和税收策划三类涉税业务的,可按一般税务咨询填报;对于实际提供纳税申报服务而不签署纳税申报表的,可按一般税务咨询填报。
3.加强信息化建设《公告》规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以及重要业务信息,并提供批量代理纳税申报等便利化服务,这对税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4.加大行业信息化建设力度税务师行业协会将进一步完善行业信息服务平台。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办法》出台将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