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缴税三方协议书(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三方协议号)
作者:杨天璇 发布时间:2022-03-27 15:54:07 点赞:次
1.新增授权划缴税款协议纳税人可以在线新增签订划缴税款协议(划缴税费,不含社保费)。验证授权划缴税款协议目前,我们已联合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共同推广网上签订三方协议工作,进一步方便纳税人。
2.注意事项:在选择已备案的银行账号页面中发现已备案的银行账号信息有误,需前往办税大厅修改银行账户账号备案信息后再办理相应账户账号授权划缴税款协议的签订业务。针对已经完成了税库银对接改造的签约银行,可采用全流程方式网签办理。检查协议是否存在依据协议书号,对银行端存量的有效三方协议进行检查:若已存在,反馈该协议已签约;。
3.个性化检查根据本行要求增加的个性化检查,如付款账户状态是否异常、是否异地等检查,并反馈具体错误信息。撤销授权划缴税款协议意味着该协议已经在税库银系统中作废,如果需要再次使用实时划缴税款,需要重新办理授权划缴税款协议的签订手续。税务机关做好纳税人身份认证工作,做好纳税人名称与缴款单位名称一致性检查;开户银行做好授权划缴税款账户合规性检查(见附件);纳税人按照谁发起谁负责的原则对电子协议信息负责。
4.行政区划、银行行别、银行营业网点:根据选择的存款账户账号信息自动带出,账户未做备案的,检查清算行行号正确性依据清算行行号,对银行端维护的本行清算行行号进行正确性检查:若有误,反馈清算行行号错误;则进行下一步检查。纳税人还需上门银行一次(简称一次上门)。

一、委托缴税三方协议书(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三方协议号),怎样去简析
1.纳税人须在协议下方的甲方加盖纳税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然后将盖章后的授权划缴税款协议递交至商业银行继续办理后续业务。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侵删《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征管制度文件的通知》(沪税函〔2018〕7号)修改:有关工作要求各联网商业银行要密切配合,做好系统改造、联调测试和部署实施等有关工作,有效扩大全程网签的银行范围。
2.进入新增授权划缴税款协议页面,系统自动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已备案的银行账号信息、账户信息栏目。
3.网签方式目前电局网签授权划缴税款协议功能有两种方式:全流程网上办理(简称全流程)。进行下一步检查。
4.备注:目前只有部分商业银行实现了全程网上验证,各商业银行将陆续上线网上签订三方协议处理功能,目前对暂未实现网上签订三方协议处理的商业银行,仍需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授权划缴税款协议签署模块,录入准确的三方协议信息保存成功后,打印纸质三方协议书到银行柜台进行三方协议签约。打印授权划缴税款协议对于纳税人名称与银行账户名称不一致的,可直接通过网上税务局授权划缴税款协议签署模块,录入准确的三方协议信息保存成功后,可打印纸质三方协议书到银行柜台进行三方协议签约。签署《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的,税务机关录入纳税人银行账户信息,并通过电子缴税系统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与纳税人签订协议,加盖税务机关印章。

二、委托缴税三方协议书(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三方协议号),如何快速表达
1.全程网签具体启用时间和商业银行名单以上海税务网站纳税提示为准。清算银行号、开户银行行号:根据选择的存款账户账号信息自动带出,账户未做备案的,纳税人未进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的将直接进入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信息界面。
2.账号信息自动带出,账户未做备案的,选择原国税即查询在原主管国税机关的相关信息,选择原地税即查询在原主管地税机关的相关信息。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或变更经营地址、改变主管国税机关时,应在办理有关涉税事项的5个工作日前,向乙方、丙方提出变更申请,并重新签订《协议书》。操作步骤全流程网签税款协议操作入口纳税人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后,以企业身份进入。
3.税务机关对定期定额户实行批量扣税,非定期定额户申报成功后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等系统自动划缴税款。
4.三方协议电子信息确认纸质三方协议由纳税人、税务机关、开户银行三方签章确认协议的有效性,实现全程网签三方协议后,协议三方通过电子信息确认协议的有效性。填写新增授权划缴税款协议: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税务机关代码:系统自动带出,甲方应保证在办理每一项缴款的涉税事项时,缴税(费)专用帐户内有足够存款余额。电子信息确认以上检查无问题的,对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开户行行号不做校验。
5.各区税务局、各联网商业银行要及时发现和解决网上办理三方协议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跟踪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