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补偿费是否纳税(青苗补偿费给谁)
作者:柯昌芳 发布时间:2022-03-27 16:00:16 点赞:次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费,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人工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付给迁移费或者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的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
3.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一、青苗补偿费是否纳税(青苗补偿费给谁),如何去读懂
1.一般而言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2.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青苗补偿费不征收营业税。
3.青苗补偿费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需要开具发票,也无法申请开具地方税务发票。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青苗补偿费是否纳税(青苗补偿费给谁),怎样做总述
1."农户取得的青苗补偿费不具有经营性质,不属于应税行为。一般可以凭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确定的价格以及双方确认的收款收据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也属经济损失的补偿性收入。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3."《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