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未申报退税转内销(出口报关后不办理退税会怎么样)
作者:陈宋文 发布时间:2022-03-27 17:57:16 点赞:次
1.外贸企业适用免退税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条项的规定,在发生内销或视为内销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并在取得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进货分批单申报录入,录入第1个批次时,分批次数默认为01;录入第2个批次时,分批次数自动默认为0点击打印分批按钮,打印出纸质《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目前不能生成电子数据,不需申报电子数据。适用出口免税退税办法的企业。
2.《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外贸企业发生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外贸企业应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3.因为在计算免抵退税额时,相应的进项税额已经在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中扣除了,在认定为内销货物的进项税额时,不需要对其相应的进项税额进行单独抵扣。企业应在发生退运的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用负数冲减原填报的免抵退税申报数据,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账务调整,需要将外销收入调整为内销收入。

一、出口未申报退税转内销(出口报关后不办理退税会怎么样),要怎样回答
1.在出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应注意凭证资料的要求及申报表格的填写要求,属于出口货物征退税之差的部分已经转入成本的,应将相应金额从成本中转回,计入进项税额。设置完成后点击确认,在每条记录的申报标志项目中显示1。
2.出口退(免)税办法可大致分为出口免抵退税和出口免退税两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外贸企业购进货物需分批申报退(免)税的,外贸企业应凭下列资料填报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1括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已开具过的进货分批申报单;(2括号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复印件;(3括号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果属于出口货物征退税之差的部分税额已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需作进项税额转入,并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主管税务机关在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后。特别注意: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办理出口退税时,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等政策的规定,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做退税勾选,若商品是用于国内销售的,则需要进行抵扣勾选。

二、出口未申报退税转内销(出口报关后不办理退税会怎么样),如何快速表明
1.如为出口货物征退税之差已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应作进项税额转入,并在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须注意相关的凭证资料要求和申报表的填报要求,如果属于出口货物征退税之差的部分税额已转入成本的,应将相应金额从成本中转回,计入进项税额。举例说明:外贸企业出口后,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两个批次申报出口退税,第1个批次申报出口退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第1批次的《进货分批申报单》及其他资料;第2次申报出口退税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第1批次的《进货分批申报单》、第2批次的《进货分批申报单》及其他资料。
2.现外贸企业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通知外贸企业将原取得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涉及的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
3.企业应在发生退运的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用负数冲减原填报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调整后的税率为内销收入。除了第1次申报出口退税附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外,以后批次申报出口退税时可以《进货分批申报单》代替增值税专用发票。
4.在进行发票勾选更正后,一方面要注意相关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及库存商品的冲减及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