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申请流程(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图)
作者:程中兵 发布时间:2022-03-27 20:41:17 点赞:次
1.第二条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且《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2.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电子专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购买方未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成品油发票是指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成品油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一、红字发票申请流程(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图),怎样解析
1.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代开增值税发票(地税)转让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可以向地税机关提出代开申请。
3.在这儿仍要警惕个人车开单位用油专用发票抵扣的风险了。《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4.对于财务人员来讲,如果之前收到的是通用机打或冠名的发票,在2018年2月28日及之前开具的,在2018年3月1日及以后的,必须用新的发票开具出来的报销和抵扣了,电子发票目前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二、红字发票申请流程(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图),怎么去领悟
1.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
2.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3.具体发票样式详见附件未按照上述要求开具的发票,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请各分公司各部门同事配合。前提条件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不符合作废条件(符合:当月、未抄税、未认证或认证不符三个条件)的;因销货部分退回或发生销售折让的。
4.购买方将《通知单》交予销售方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后将《通知单》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将《通知单》传递给销售方。
5.如选择涉及销售数量的,必须填入相应数量;由于折扣折让等原因需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的,开具时成品油专用发票信息选择处需要勾选仅涉及销售金额,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时系统屏蔽填入销售数量。办事流程上述三种发票的办理流程均如图所示:办事流程图实务中,开具发票不规范时稍微不注意就容易陷入税务风险,尤其是发票开具的规定越来越严格。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在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