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免税检测(国家规定免税饲料具体哪些产品)
作者:李维艰 发布时间:2022-03-27 21:01:29 点赞:次
核心内容:饲料免税检测(国家规定免税饲料具体哪些产品)1.2001年8月1日前免税饲料范围及豆粕的征税问题,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执行。各市国税局应于每年1月20日前...
饲料免税检测(国家规定免税饲料具体哪些产品)
一、饲料免税检测(国家规定免税饲料具体哪些产品),怎么去梳理
二、饲料免税检测(国家规定免税饲料具体哪些产品),怎么做理解
1.2001年8月1日前免税饲料范围及豆粕的征税问题,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执行。各市国税局应于每年1月2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年度饲料企业免税产品备案情况表》(见附表2括号。
2.对配方、质量有疑问的免税饲料产品,市、地国税局可委托省级饲料检测机构进行抽检,凡抽检产品不合格的,取消其免税资格,并追回已免征的税款。

一、饲料免税检测(国家规定免税饲料具体哪些产品),怎么去梳理
1.如以后检测不合格,国税机关应将该品种饲料应缴未缴税款追缴入库。对已经检测合格并在以后年度继续生产的品种饲料,企业在申请免税时可不再检测,饲料配方发生变化的,应重新办理检测。
2.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免税饲料产品检测情况表》(见附表3括号。请按照《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免税饲料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通知》(鲁国税函[2004]397号)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饲料免税检测(国家规定免税饲料具体哪些产品),怎么做理解
1.各级国税机关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在办税服务厅张贴公告等形式,保证每个饲料生产企业都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本次质检机构调整情况。
2.对检测不合格的饲料品种,当年不再予以重检,国税机关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第一年抽检的品种产量不得少于企业全部产品产量的60%。饲料生产企业饲料产品需检测品种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