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小微企业标准(界定小微企业的最新标准)
作者:万大川 发布时间:2022-03-28 11:06:26 点赞:次
1.对苏工办[2019]73号文件规定范围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的小微企业,实行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支持政策,实施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2.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以工业企业为例,小型工业企业是指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微型工业企业是指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如果要找一个比较接近的解释,那就是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11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具体可参阅财税〔2008〕151号文件规定。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划型是对于小微企业不同含义的一种要求。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一、什么是小微企业标准(界定小微企业的最新标准),如何做阐明
1.增值税的小微企业增值税小微企业: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或季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
2.上海市总工会将按全国总工会要求,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经费收缴改革的进展情况确定支持政策的后续时限。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
3.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两费一金上的小微企业指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纳义务税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二、什么是小微企业标准(界定小微企业的最新标准),怎么能简答
1.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3.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4.企业收到的市总工会返还的工会经费款,是否涉及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残保金、六税两费、两费一金等均对小微企业的界定都有其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费支持政策的通知》规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界定标准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6月18日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继续实施企业拨缴上级工会经费缓减20%的政策。
7.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