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税率(用于职工福利的增值税税率)
作者:王晨洲 发布时间:2022-03-28 12:42:37 点赞:次
1.《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所有权发生改变的,如床单被套不作为企业低值易耗管理,送给员工所有的,则视同销售处理。
2.相关规定:《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3.增值税用于办公及职工宿舍发生的房屋租金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四川国税:企业按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将防暑降温费等劳动保护类津贴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直接发放,将集体宿舍折旧费、物管费、水电费、网络费等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并做全额税前扣除,此税务处理方式是否适当。值班室是职工提供职务性服务必备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属于为职工提供的福利,不能列入福利费,直接列相关成本费用并税前扣除。
4.一般纳税人发生仓储服务的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适用征收率3%。

一、职工福利费税率(用于职工福利的增值税税率),怎么才能确立
1.常见问题:值班室的床上配备的床垫、被褥床单被套等用品列入福利费并税前扣除。出租给个别员工的,计税依据:使用房产属企业自有的,应先以租金的公允价格确认工资薪金收入额,对缺乏公允价格做参考的,应按照企业每月提取的折旧额计算确认工资薪金收入额。
2.常见问题:员工住公司宿舍,是否可以作为住房租金,作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第十九条规定,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3.符合条件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计税,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简易计税适用5%征收率;仓储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一般计税6%。也有不征的可能:如前青岛地税为便于生产经营,单位为员工租房居住,对员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出租也有按原值计征的,如前贵州省地税。国家税务总局营改增政策解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进项税额的处理原则:对纳税人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项目的进项税额,凡发生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项目的,该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发生兼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和上述项目情况的。

二、职工福利费税率(用于职工福利的增值税税率),怎么去了解
1.风险提示:租入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集体福利,计税依据:以租计征,计税依居不含增值税。准予全部抵扣。
2.风险提示:对于职工集体宿舍:企业职工无偿使用企业自有或租赁的房产,应视为职工取得其他经济形式的应税所得,在使用期内按月并入职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对房产部分自用,按自用与出租所占比例分别确定按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无法划分的按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
3.如果按照对其它项目进项税额的一般处理原则办理,不具备可操作性。
4.如果不属于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则不应适用免税政策,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的优惠政策。无论以票报销,还是列表发放,均应列入工资总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款第一条规定。
5.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