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证怎么开(什么情况开外管证)
作者:徐争 发布时间:2022-03-28 12:52:44 点赞:次
1.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跨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到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管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虽然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作出了明确规定。
2.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外管证怎么开(什么情况开外管证),怎样解答
1.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的开户行和账号并没有作具体的要求。
2.纳税人办理《外管证》时只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副本或者加盖纳税人印章的副本首页复印件(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不提供上述证件);从事建筑安装的纳税人另需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没有合同或合同内容不全的,提供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3.纳税人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核销报验登记,在《外管证》上签署意见(可使用业务专用章)。你现在是直接全部交给你们机构所在地的税局了,如果对方来要,让你们主管税局去沟通就可以。

二、外管证怎么开(什么情况开外管证),怎么区分
1.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即时开具《外管证》(可使用业务专用章)。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非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