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的滞纳金能否减免(地税滞纳金可以减免吗)
作者:胡恒 发布时间:2022-03-28 16:15:08 点赞:次
1.税法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情形《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各地政策皆有不同,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2.关于旅店代收地方社会事业建设费获得的代征手续费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关于企业未按期预缴企业所得税款加收滞纳金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593号《关于企业未按期预缴所得税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规定,对纳税人(无论实行何种征收方式)未按规定的缴库期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应视同滞纳行为处理,除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外,从滞纳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199号)关于应扣未扣税款是否加收滞纳金的问题,明确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原则,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无论适用修订前还是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均不得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
4.税务机关于收到减免滞纳金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一、税款的滞纳金能否减免(地税滞纳金可以减免吗),怎样才能总述
1.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由25%降至15%征收。而在税务机关无法证明原告未及时缴纳税款存在责任的情况下,理应参考《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关于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是不得加收滞纳金的规定,在滞纳金方面作出对行政相对人有利的处理方式,对原告不加收滞纳金。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由15%降至9%征收。
2.以上政策来源于网络,对原已享受减免税政策且到期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取得认证资格后,无新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不再享受减免税政策。小型微利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相关税收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之外,还可再享受减免40%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3.即:当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结算退税不向纳税人计退利息;当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在纳税人结算补税时不加收滞纳金。税收滞纳金的加收,按照征管法执行,不适用行政强制法,不存在是否能超出税款本金的问题。
4.知名公司的子公司。协议约定了投资的数额、项目、占地面积、优惠政策、双方义务、违约责任等。注册在霍尔果斯的公司数量却呈现爆炸式增长。

二、税款的滞纳金能否减免(地税滞纳金可以减免吗),怎样解答
1.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生产日期与认证日期不一致,减免税期限的确定问题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必须取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证书》,方可向税务部门申请享受减免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纳滞纳金确有困难的,还应向主管税务所报送当期银行对帐单及财务报表等资料。规定可以减免滞纳金的范围,请按规定程序向海关提交补税申请,与海关签署税款滞纳金减免执行协议。
2.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京价收字[1993]第181号《关于征收地方社会事业建设费的票据使用和财务处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旅店代收地方社会事业建设费按征缴金额2%获得的代征手续费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按《关于地方社会事业建设费征税问题协调意见的请示》(京价收字[1997]第381号)精神停止执行,旅店代收地方社会事业建设费的手续费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在此优惠政策上,还可享受减免40%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