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农贸市场优惠政策(附近新建农贸菜市场)
作者:童巍 发布时间:2022-03-28 17:43:34 点赞:次
1.一方面便于消费者购物,有利于增加商户的收入,集体、个人或企业(民营)自建的农贸市场,由所在镇(街)动员其自筹资金建设,按照现有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办法予以奖补。
2.按照国有资产监管相关规定以成本价实施国有化回购,保持其社会公益性质。牵头指导、协调、推进全区农贸市场管理提升及奖补资金申报兑现工作。
3.农贸市场产权属镇(街)所有的[含区宜居公司委托镇(街)管理的农贸市场,收益归镇(街)],由镇(街)投入资金建设,支持其申报获得省、市奖补资金;也可以通过公开招租,由农贸市场专业化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并支持其申报获得省、市奖补资金。落实农贸市场的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同价政策。
4.建立奖惩制度市商务局和市工商局对在国家省和市检查中被扣分的、一年中市区检查二次不合格的、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以及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农贸市场,将依法给予处罚;对管理优秀的区和市场将给予奖励。立足小市场、大民生的服务宗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米袋子、丰富菜篮子,稳物价、保供应、提品质、护民生。
5.要把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重点事项来抓,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和财政预算,成立专门机构,加强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一、新建农贸市场优惠政策(附近新建农贸菜市场),如何快速区分
1.工作保障为确保农贸市场和南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股,负责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安排部署、指挥协调、进度汇总、资料上报等工作。
2.市菜市场建设与管理导则(试行)》标准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整治改造的农贸市场,经验收合格后,按基础设施实际投入总费用的50%标准,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经营行为管理合理设置交易区域,实行分区经营,严格分区管理,规范市场商品摆放,做到各类商品陈列有序,完善商品进货查验、劣品退市、质量承诺、检验检疫、分类监管、索证索票、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市场管理者要建立服务台账、顾客投诉处理台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账等。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将不定期对各区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3.要充分论证现有农贸市场的政策条件,能够完善手续的予以提升改造,充分运用好鼓励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建设符合规划的流通设施等政策,推动农贸市场合理布局。
4.农贸市场产权系区属国有的,由区宜居公司投资建设并组织实施,争取申报获得省、市奖补资金;也可以通过公开招租,由农贸市场专业化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并支持其申报获得省、市奖补资金。对于现存的具备合法土地手续且符合布局规划的市场,减免报批报建费,建成后必须作为农贸市场经营。

二、新建农贸市场优惠政策(附近新建农贸菜市场),要怎么样了解
1.对考核不合格的市场和市场所在地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工商分局进行通报批评。在符合农贸市场布局规划的情况下,支持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通过协议出让等方式取得农贸市场建设用地。落实农贸市场税费优惠对于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贸市场免交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其参与建设的农贸市场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工商所要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宣传引导工作,切实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部分经营户的摊位安置工作,要保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3.鼓励优先申报省、市奖补资金,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若省、市奖补金额低于区级奖补金额,则由区财政补齐差额。各区商务、工商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把市场管理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项目建成后主要为工业园内厂家企业进行配套服务。
4.公共绿地、公园、游园等地下空间和企业废弃厂房、仓库及空闲用地建设农贸市场。
5.打造一支专业化、善管理的市场管理队伍,鼓励农贸市场开办者聘请职业管理人,或者引入第三方管理公司,对农贸市场实行超市化管理,推进农贸市场的品牌化发展。工作保障加强统筹协调。
6.考评按100分计算,根据市、区文明办月度测评通报结果,发现问题1处扣2分,问题未整改或整改未到位的1处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