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认证政策的纳税人(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作者:郭梓毅 发布时间:2022-03-28 21:20:23 点赞:次
1.系统有自动执行确认操作的功能,如果纳税人当月勾选了发票,忘记执行勾选确认操作,系统会在每月最后1日的22点自动将所有已勾选的发票信息进行自动确认。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
2.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3.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试点纳税人应当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政策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4.没有单独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发票开票时间:该政策适用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
5.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住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取消认证政策的纳税人(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要怎样评析
1.第四步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好资料后,提交系统核定。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2020年3月1日后,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
2.温馨提示:网上申领发票的主要途径有电子税务局、税务掌上办税厅等。可以基本避免当月没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失误。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纳税人未按规定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落实除高耗能行业外工商业电价阶段性降低5%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2003年3月1日前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于2003年9月1日前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报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符合规定条件的,仍可按照(2011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2018年第31号修改)、(2011年第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二、取消认证政策的纳税人(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怎么才能解析
1.免征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当月遗忘勾选,到当月最后1日的22点进行自动确认为没有抵扣发票。
2.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认证确认期限:90天。第二步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再选择发票使用。
3.应当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4.《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第二条和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第一条自2020年2月1日起废止。根据现行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销售额,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