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非应税产品(非应税消费品和应税消费品的区别)
作者:苏文宝 发布时间:2022-03-28 22:56:39 点赞:次
1.点击查看答案第3题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均为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因而两税的税额计算方法都是一致的。点击查看答案第5题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消费税。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3.第六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点击查看答案第6题我国现行消费税出口退(免)税政策包括不免税退税。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一、消费税非应税产品(非应税消费品和应税消费品的区别),如何快速读懂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十三条混合销售行为依照本细则第五条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的,其销售额为货物的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
2.条例第4条第1款所称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3.第三十五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第一款第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第三十条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无论企业采取自产还是委托加工,在移送过渡料(消费税产品)再生产非消费税产品时,按规定在移送环节需要缴纳消费税。
4.第二十九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消费税非应税产品(非应税消费品和应税消费品的区别),怎么才能简述
1.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将此项税金退还生产企业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2.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外贸企业将应税消费品出口后,收到税务部门退回生产企业缴纳的消费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第三十七条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
3.第十九条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4.以增值税为例,对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就属于增值税的非应税项目。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均为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因而两税的税额计算方法都是一致的。第二十五条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