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由规定)
作者:徐益 发布时间:2022-03-29 00:51:31 点赞:次
1.点击展开全文实行凭票退税制度提高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增值税的最终负担者是消费者,从增值税的设计理论和实践看,消费者购货所支付的增值税是没有扣除的,发票对消费者来说并不重要,索不索取发票,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无关,这就为纳税人逃避税收成为可能。结合基层税务部门在委托代征和代开普通发票实际工作中的需要,《办法》明确全省范围内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费的单位和个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为单位和个人代开普通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和受托代开发票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造成纳税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要求追偿。
2.第二章委托代征的管理规定第六条以下情形的税费可实行委托代征: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缴纳的税费(包括个体工商户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缴纳的税费以及个体工商户超定额补缴的税费);受托代开单位代开普通发票过程中依法征收的税费;具有源头控管或有管理优势的行业纳税人缴纳的税费;自然人出租不动产缴纳的税费;。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纸质发票的办法。
3.免费供应发票,减少纳税人负担现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都是由纳税人购买,实行有偿使用,对交易次数频繁、用票量大的纳税人来说,是一笔不少的开支,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纳税人为消费都开具发票的积极性。
4.本办法所称代开人,是指依法接受税务分局委托,依照本办法规定为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开具普通发票,并承担《委托代开发票协议书》规定义务的单位和组织。

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由规定),怎样了解
1.第八条税务机关实施委托代征,由基层税源管理部门提出相关事项报告,报县(市、区)以上税务局(委托人)。第三十条违反《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和《委托代开发票协议书》有关其他规定,按照协议约定和条款进行处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费。
2.民族自治地方的发票,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3.《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和《委托代开发票协议书》应当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第十条代征人办理税费解缴入库,应当按照《安徽省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10号发布)第三十六条执行。
4.着力完成发票电子化任务,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发票管理办法,针对《办法》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优化发票服务程序,简化发票领用手续。
5.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托代征和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委托代征和代开普通发票管理规定,规范委托代征和代开普通发票行为,适应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托代征和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行凭票退税制度后,为减少纳税人的负担,可以研究实行增值税普通发票免费提供给纳税人的办法。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普通发票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由规定),怎样去梳理
1.要严格按照《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大对制假、贩假发票的行为打击力度,对触犯刑律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净化税收环境进而营造良好的普通发票管理氛围。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半年度终了后日内向乙方支付代征手续费,代征手续费的标准为已完成代征税款的%。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县(市、区)以上税务局不得委托税务师事务所代征税费和代开普通发票。
3.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纳税人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的对象和纳税人,明确推广的时间、推广的方法和步骤,加强对纳税人的控制管理,改善整个社会的纳税环境,以保障国家税收。
4.现在不少地方实行发票抽奖等鼓励消费者索要发票的办法,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被提了起来,发票使用量倍增,第十五条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应当提供下列资料: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费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第二十条代征人应根据《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向主管税务分局申请代征税款手续费,不得从代征税款中直接扣取代征税款手续费。纳税人进行电子商务必须开具或取得发票。
5.代开人自身因经营需要领购、开具发票的,应当与代开发票业务严格区分,分别验旧发票。乙方不得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得对纳税人进行处罚。巩固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