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技术研发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
作者:夏超林 发布时间:2022-03-29 02:57:55 点赞:次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研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请问在营改增以后是否可以将硬件和服务分别适用不同税率缴纳增值税。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者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者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者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一、研发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技术研发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怎么才能论述
1.研发和技术服务相关免税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六款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贵公司应分别核算硬件的销售额和研发服务的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的,应按17%税率计缴增值税。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2.研发服务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营改增后应缴纳增值税。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果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报酬的业务活动。

二、研发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技术研发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如何做表达
1.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2.研发服务改征增值税后,贵公司向客户销售硬件按客户要求为其提供研发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3.如果贵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未区分硬件销售额和研发服务销售额,仅在内部核算中将合同金额区分为硬件和服务,除非贵公司能提供充分的资料(包括企业内部和从客户处提供资料),税务机关无法确定硬件和服务的销售额,将从高(17%)适用税率。
4.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第一条第项规定,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符合上述规定的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