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青岛国税局官网查询)
作者:赵岚 发布时间:2022-03-29 03:33:53 点赞:次
1.在《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2.纳税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实实行统一核算,如果总机构属于一般纳税人,而分支机构属于小规模商业企业,该分支机构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3.第十三条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的纳税人应在下列时限内提出申请: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下同)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4.对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中新开业小型商贸批发企业,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当月起执行;对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中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以及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项规定的纳税人,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次月起执行。
5.总局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具体办法未制定施行以前,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认定和管理的相关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具体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一、青岛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青岛国税局官网查询),如何去概述
1.如纳税人符合《办法》第五条规定,则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第四条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2.第十四条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须提供以下资料: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样式附后。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货物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均应按本办法进行纳税申报。第九条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3.第八条本办法第六条第项所称其他一般纳税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骗取出口退税的;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4.第二十一条强制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告知。请各单位在贯彻执行本办法的过程中,将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上报市局,以便完善措施和办法。第二条青岛市范围内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性单位、个体经营者(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业户,下同)的认定及认定后的资格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二、青岛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青岛国税局官网查询),如何做确定
1.第十九条纳税辅导期的执行时间。年度中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可在次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本条第项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第六条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
3.符合《办法》第四条规定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应当进行实地查验;符合《办法》第三条规定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除个体工商户以外,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
4.《办法》第三条所称年应税销售额的概念与以往相比发生了重要变化,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超过标准的次月(季)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下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第七条非企业性单位如果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