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费分割单税前扣除(从工资里面扣除水电费分录)
作者:蔡彩霞 发布时间:2022-03-29 06:17:00 点赞:次
1.乙公司以此为税前扣除凭证,进行相应处理。甲公司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转售水时,依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自用部分,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借:银行存款9040贷:其他应收款9040乙公司以甲公司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进行财务和税务处理。借:管理费用等成本科目9040贷:银行存款9040本文来源:财务第一教室,财务经理人等。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3.其他外部凭证包括不限于出租方支付水电费取得发票复印件、出租方出具水电费分割单或确认单、出租方支付水电费的凭证及房租协议等。甲公司按照代收代付进行会计处理。
4.适用情形:电能表总表单位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实际用电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水电费分割单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主要依据如下: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一、水电费分割单税前扣除(从工资里面扣除水电费分录),如何开始研读
1.自用电费含税价格13560元,承租方使用电费含税价格9040元。企业租房办公,企业与其他企业或个人共用水电无法取得水电发票的,房东只给企业开具普通收据或白条。
2.房地产和建安企业施工现场所需的水电费,不适用本条规定。甲公司按照转售水电,向乙公司收取相应的水电费用,并开具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的地方有较宽松的政策,如《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13号)规定,企业无法取得合法凭证,有确凿证据证明业务支出真实且取得收入方相关收入已入账的,可予以税前扣除。
3.注:分割单没有统一的样式,企业可以参考河北省税务局给出的电费分割单的样式,也可以自制分割单。根据上述规定,房东向企业(承租者)收取水电费,对于房东而言,属转供水电的销售货物行为,房东应缴纳增值税。
4.《国家科务总局关于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向驻场单位转供水电气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37号)规定,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向驻场单位转供自来水、电、天然气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其收取的转供能源服务费属于价外费用,应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二、水电费分割单税前扣除(从工资里面扣除水电费分录),怎样才能试析
1.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自用水费含税价格6180元,承租方使用水费含税价格4120元。企业取得房东开具的收据或白条,注意这里是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而不是应税货物。
2.乙公司作为单一承租方,向甲公司租赁房屋作为办公用房。有的地方有较宽松的政策,如《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13号)规定,企业无法取得合法凭证。
3.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4.2019年8月,甲公司取得自来水公司按3%征收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30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19条的规定,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等费用可以采用分摊的形式,以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之一。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