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抵扣的标准(抵扣个人所得税的标准)
作者:翟健栋 发布时间:2022-03-29 06:22:00 点赞:次
1.计算三人个人所得税:大王:(45000-450-3500)*30%-2755=9560(元)。
2.年金在2014年1月1日之前开端缴付,在2014年1月1日以后领取的,允许其从领取的年金中减除在新规则实施前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且曾经交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2012年各职员工资总额:大王480000元,中王132000元,小王60000元;当地2012年人均年收入45000元。计算如下:年金个人缴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为:45000÷12*300%*4%=450(元)。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的规定,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参考《北京市国家税务局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问题解答》中提到企业为员工个人报销的通讯费是作为职工福利费还是并入工资总额。
4.如《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2009]46号)第一条规定,各单位向职工个人发放的交通补贴(包括报销、现金等形式),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5.三人按自己2014年1月工资额的2%规范计算,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扣除项为:大王:45000*2%=900(元),能够扣除450元,超越的450元不能够扣除。

一、企业所得税抵扣的标准(抵扣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怎么样才能讲解
1.不能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个人通讯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个人因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每月不超过500元的部分,可以作为公务费用扣除;超过部分并入当月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自己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2.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基本准绳征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扣除计算参考案例2014年1月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甲单位数据如下:大王1月工资、薪金所得45000元,中王1月工资12000元,小王1月工资6000元。
3.以上支出在发生时一并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年末在计缴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依据通知规则,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部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时,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之和未超越个税费用扣除规范的,而上述两项之和超越个税费用扣除规范的,其超越部分则需依照此前规则,由企业在缴费时期扣代缴。

二、企业所得税抵扣的标准(抵扣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怎么能解析
1.针对那些根据业绩表现、收入很不稳定的业务人员,高工资月份可以部分划分到后面的低收入月份。
2.温馨提示:对于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各地标准不一样的,以各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口径为准。月平均工资超越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税款由树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3.捐赠金额在年度会计利润12%以内部分,这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超过年度会计利润12%以上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2%=120(元),未超越扣除限额,能够据实扣除。
4.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提醒:申报时建议将标准以内的部分填入其他扣除项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5.特殊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