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首问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
作者:孙学兵 发布时间:2022-03-29 07:41:03 点赞:次
1.科室(单位)各内设机构要明确一名人员为首问责任岗(一般为办公室进门第一个工位同志),具体负责本单位首问责任制台账管理、群众回访等工作。
2.通过明察暗访、征求纳税人意见建议和检查咨询记录等方式,对首问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督检查,确保真正落实到位,不清楚承办部门或遇到责任不明确的事项,要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落实承办部门,并尽快答复当事人。首次依照职责接待到咨询、办事、投诉或举报的行政相对人的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是首问责任人。干警违反首问责任制,一年内受到投诉累计3一5人(次)的部门,由主管院领导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受到投诉累计5人(次)以上(含5人次)的,对该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该部门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3.结合平时督查情况,将接待、登记、衔接、督促、办事等全过程纳入考核范畴,每年年底对科室、直属单位及干部职工落实首问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对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者,能当场办理或答复的当场办理或答复;不能当场办理的,建立登记台账和收件回执,依法依规承诺限时办结或限时答复,负责跟踪办理情况,并于办结后及时向纳税人反馈。

一、如何落实首问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怎么能概述
1.按照四个一要求,建立首问责任制工作台账,对本科室(单位)首问情况进行登记、管理、考核。科室(单位)首问责任岗负责本单位分台账管理,每月底前对首问群众按15%比例进行满意度随机回访,并报机关纪委首问责任总岗。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首问责任人、履行首问责任制的方式、服务规范、工作规程、日常管理与监督等事项,将首问责任制分解落实到岗位和个人。
2.规范落实首问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首问责任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称行政相对人)到我单位咨询、办事、投诉或举报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导办理的制度。纪委首问责任总岗负责管理总台账,定期对科室(单位)首问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汇总。
3.以清单形式出台配套的《首问责任制岗责对照表》《首问责任制工作台账》《办税提醒》《首问责任制转办单》,划定了首问责任与岗位职责之间的对照关系,实现了首问责任人指引纳税人的痕迹管理。市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和政务中心服务大厅服务窗口、不动产登记窗口等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单位、姓名、职务、岗位等信息。

二、如何落实首问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如何成功举例
1.对不属于本级税务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涉税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向纳税人详细说明,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对不按照首问责任制要求办事,在首问登记、首问接待和办事过程中,违反制度和纪律规定,推诿、扯皮、怠慢引起不良后果的;应当一次告知而没有一次性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办结,被服务对象投诉举报的;工作中吃拿卡要,将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落实工作不力、服务态度差,被服务对象投诉举报并查实的,将取消评先选优资格。纪检组监察室应将来访、来电或来信投诉举报的内容及来访来电来信人的有关情况予以登记,及时向院领导汇报请示,并尽快调查处理。
3.机关纪委将会同相关科室,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持续采取四不两直现场模拟办事等方式,对首问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暗访督查,及时通报正反面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督促问题整改,严格问责问效,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4.如要求紧急或责任人不明确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及时向科室(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报告,并负责给服务对象办理或答复。务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照《首问责任制工作台账》(附件3括号要求进行登记,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