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涉税中介服务与监管)
作者:周文科 发布时间:2022-03-29 07:57:06 点赞:次
1.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通知》(税总发〔2015〕75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对照《通知》所列的项目和要求逐一自查清理。
2.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或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涉税中介兼职(任职),或从事涉税中介营利性活动。市局拟向社会通告《关于广泛开展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社会监督告知书》(附件2括号,发动广大纳税人向我局举报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行为。
3.针对领导干部落实三项制度、税务人员五个禁止和税务机关三项职责履行情况,要求按期上报自查报告。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有效制止涉税中介违规现象,构建和谐、有序的纳税服务体系,高新区地税局开展涉税中介自查清理工作,坚决查处税务干部违规参与中介代理,牟取利益的行为。加强涉税中介监管,完善监管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建立信用考评机制,引导涉税中介机构健康发展。
4.为防范涉税中介违规,税务总局加大力度规范涉税中介,将严肃查处税务干部在涉税中介机构投资入股、兼职取酬、强制税务代理等。

一、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涉税中介服务与监管),要怎么样讲解
1.涉税中介服务是纳税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严明税务人员五个禁止、领导干部三项制度和税务机关三项职能,厘清税务部门及人员同涉税中介机构关系。税务总局还明确,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与税收业务相关的中介活动,成立自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清理检查的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研究部署自查工作。
2.该局成立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自查清理工作组,对自查清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实施步骤与措施,明确自查清理的重点内容,详细规划了路线图和时间表,扎实推进自查清理工作。
3.仍有个别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规参与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牟取利益的情况,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对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行为实行零容忍,对再次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各单位应尽快补充上报,做好迎接税务总局明察暗访的相关工作。
4.《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管职责,斩断地税机关和人员与涉税中介的利益链条。

二、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涉税中介服务与监管),如何快速简析
1.根据上级对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清理自查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局属各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学习遵纪守法文件,明确税务干部五不为要求,对照规定自查自梳,确保不存在强制或指定纳税人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代理行为。
2.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总局、省局相关文件,深刻领会其精神,认识到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牢牢把握底线思维,切实增强搞好本次清理自查工作主动性。开展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清查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各级地税机关要成立清理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扎实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存在问题的税务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相关规定或超出国税总局规定范围的一律予以取消,有力地促进了涉税鉴证业务规范发展。
4.该局将自查清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严肃工作纪律,并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整改等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抓好涉税中介的监管和服务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报告制度、回避制度和职后从业限制制度的要求,切实加强涉税中介自查清理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