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标准)
作者:刘慧泉 发布时间:2022-03-29 15:17:16 点赞:次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注意广告服务计费销售额。广告服务方面,广告代理、发布、宣传、播映、展示收入,都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而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咨询,实际上属于文化创意服务中的设计服务,所以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缴费人须按规定申报期限自行申报享受免征优惠,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包括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已缴税费的完税凭证(缴款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原申报表、产生退费的申报表等。提供广告服务的个人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提供娱乐服务的个人应当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对于娱乐服务,按照全额征收,即计费销售额为企业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3.抓紧办理免缴事宜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以下简称25号公告)第三条规定,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4.网站纠错作者:程辉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相对较窄,导致相关缴费人对其关注度不高。

一、哪些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标准),怎样才能综述
1.对于提供广告服务的缴费人发生的按规定可以从计费收入中减除相关价款的,应当填列附表《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据实填写开票方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方单位名称、服务项目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号码、金额等信息。广告设计属于设计服务,不属于广告服务范畴,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以上就是关于文化建设事业费征收范围的内容,免缴范围有明确规定笔者提醒相关缴费人,提供的服务须符合享受优惠的范围。
2.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增值税起征点为月收入5000至20000元,具体金额由本地区税务机关确定。免征也需要申报免征不代表免申报,也不代表零申报,缴费人仍需按期申报,可通过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等途径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正确填写收入额,在所属期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本期应补(退)费额栏目最后都会自动显示0元,若产生应缴费款信息,请大家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3.假设该公司期初没有减除项目金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规定,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面向所有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的免征优惠即将到期。
4.特殊规定值得关注2020年已迎来最后两个月,待25号公告到期后,缴费人在关注该政策是否延续的,也须关注相关特殊规定。申报提示免征执行期限是指所属期对所属期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予以免征。

二、哪些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标准),怎么样才能读懂
1.你公司可以按规定享受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免征政策,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或予以退还。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的规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主体有两类:一类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另一类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其计算公式是:文化事业费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第三条规定,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有关规定,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只要是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人在此期间均可享受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