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税务师后续教育在哪里)
作者:李巧 发布时间:2022-03-29 21:49:46 点赞:次
1.第十一条地方协会负责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第七条参加远程后续教育的学员须在每年第4季度期间到所属管辖的地方税协报名和交纳培训费用(代收),领取远程后续教育学习卡,然后登录注册。
2.脱产后续教育的方式包括参加中税协和地方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研讨班以及其他培训项目;参加中税协和地方协会组织或认可的相关专题研讨会;参加中税协指定的大专院校进修班学习专业知识等。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执业的注册税务师和在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工作的从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是指没有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而在事务所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3.第十二条对中税协组织举办的各种培训和研讨班,地方协会和事务所应当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并组织回授工作,以扩大培训效果。第二十二条事务所其他从事涉税服务与涉税鉴证的从业人员,应参照对注册税务师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4.逾期不能完成规定课程的,根据情节轻重,按惩戒办法给予警告、通报、年检不予通过,取消注册税务师执业会员资格等相应处罚。
5.检查的内容包括: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和计划执行情况;继续教育培训教材的选用、课程内容的设置、培训人员的选派、培训时间的安排等是否符合实际需要。几位注册税务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前由于非脱产后续教育培训主要是由事务所自己进行,学习内容分散,第二章学员类别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后续教育学员包括:执业的注册税务师、非执业的注册税务师、非执业转执业的注册税务师和在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工作的从业人员。

一、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税务师后续教育在哪里),怎样去确立
1.第九章年检管理第十三条考核通过的学员在进行年检时,应提供《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各类材料(会员证、考核通过证明等)。第十三条学员在进行年检时,应提供《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各类材料(会员证、考核通过证明等)。
2.第十九条设置教育培训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由具有丰富执业经验,且有一定理论研究能力及专业教学经验的执业会员、高等院校的专家教授以及协会工作人员和税务机关干部等代表组成,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中税协培训部。
3.培训的质量是否达到预期要求,教学计划是否完成,培训考评标准是否适当等。
4.为适应今后形势发展的需要,将原《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管理办法》的后续教育全部改为继续教育。《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采取分散学习、集中管理的方式进行。
5.每一类学员选课的基本标准如下(详细的选课标准请参照附件二):执业注册税务师学员,相应选择的课程包括重要业务和最新政策两大部分,最新政策为必学课。今后通过网络接受后续教育培训,既不耽误工作,又可以避免集中培训的费用支出,是一种可行的途径。
6.第九条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采用分散学习、集中管理的方式,由学员自行安排学习时间完成规定课时的学习。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注册税务师,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地方协会批准后可以顺延一个年度,不得影响下一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完成:在境外工作半年以上的;。中税协组织的面授和远程教育培训外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地方税协自行制定。

二、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税务师后续教育在哪里),如何成功概述
1.第五章学习方式第九条注册税务师网上远程后续教育采用分散式学习方式,即学员个人拥有联网计算机,具备上网学习能力,由学员自己安排学习时间完成课程学习。
2.年以上无法正常执业的;其他意外原因。第五条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注册税务师执业过程中适应执业需要和相关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第二十一条非执业会员转执业会员培训非执业会员在首次转为执业会员时,应参加中税协和地方协会的技能培训与道德、诚信培训。
3.第二条注册税务师是依法接受委托从事涉税服务与涉税鉴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执业质量和水平直接关系国家和委托人的经济利益,注册税务师必须具备较高的执业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继续教育应当贯穿于注册税务师的整个执业生涯。希望中税协能够结合注册税务师执业中实际需要的技能和知识,聘请高水平的教师授课,保证培训质量;科学合理地设定课程,丰富教学内容,尽可能地贴近工作实际。
4.非执业注册税务师也应接受继续教育培训(包括网络教育培训),具体办法由各地方协会制定。
5.远程后续教育培训的课程包括基础知识、最新政策和重要业务三大部分,其中最新政策为必学课。第五条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所使用的文字、视听的课件等网络教材,由中税协组织或委托相关人员编写和制作,中税协按照《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管理办法》的精神,负责推荐和考评教师及教学课件,并有选择和决定权。脱产继续教育方式包括:中税协和地方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和研讨班以及其他培训项目;中税协和地方协会组织或认可的相关专题研讨会等;中税协指定的大专院校进修班学习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