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的方式主要有(纳税申报包括哪些内容)
作者:马慧芳 发布时间:2022-03-30 02:10:22 点赞:次
1.十其他本《公告》是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相配套的征管办法,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对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的,系统将在纳税人下次申报时,自动抵减同税费种的应纳税费款。
3.2021年新设立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按照本公告第一条第项、第项执行。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5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
5.2024年办理2023年度汇算清缴后确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日期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6.根据《公告》第一条第项,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设立企业,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的,应当依据逾期办理或更正申报的结果,按照《公告》第一条第项、第项规定的六税两费减免税期间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并应当对六税两费申报进行相应更正。
7.新设立企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的,依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确定是否能够申报享受减免优惠。新设立企业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后,对于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的六税两费是否需要进行更正。纳税人勾选相应的减免政策适用主体选项并确认适用减免政策起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填列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自动计算减免税款。

一、纳税申报的方式主要有(纳税申报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回答
1.企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
2.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关于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办理方式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根据《公告》第一条第项,新设立企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3.为做好与政策执行期限的衔接,《公告》第六条明确:2021年新设立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公告》第一条第项规定的新设立企业条件判定是否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落实政策要求,修改补充数据项目。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自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二、纳税申报的方式主要有(纳税申报包括哪些内容),怎么样才能评述
1.根据《公告》第一条第项,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
2.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
3.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的,依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设立企业,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的,应当依据逾期办理或更正申报的结果,按照本条第项、第项规定的六税两费减免税期间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并应当对六税两费申报进行相应更正。将《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起止时间修改为适用减免政策起止时间,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附列资料》《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表6(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中增加了适用减免政策起止时间数据项。
4.根据《公告》第一条第项,纳税人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申报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六税两费时,不能享受减免优惠。
5.根据《公告》第二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
6.为增强政策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将政策红利及时送达市场主体,避免因汇算清缴后追溯调整增加办税负担,《公告》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清缴)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