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计提标准(单位职工福利费计提标准和使用)
作者:夏芸芳 发布时间:2022-03-30 05:57:51 点赞:次
1.如果当年提取的福利费大于支用数的,反之应当补提,修订次年度福利费的提取比例;也可以按福利费实际发生额据实列支,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中,与税法规定不一致时,应作纳税调整,对于企业原有的福利费余额,无需进行调整,在首次执行日后的第一会计期间,发生的福利费支出先将以前年度结余的应付福利费进行抵扣,直至账户余额清零。要点取消了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的要求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括号和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2006括号的有关规定,对职工福利费的提取取消了原制度按工资总额14%的规定,对于应付福利费,明确指出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除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福利性费用,由企业自主决定提取福利费或是据实列支。
2.按比例计提后,年末往往会有贷方余额,从而虚增负债;按计提金额列作收入,与实际收入不符,导致收入虚增。企业可以通过适当提高职工工资水平的方式,将暗补变为明补。
3.例1: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职工福利费如下:直接生产人员为3000元,车间管理人员为500元,办公室人员为600元,销售人员为1000元。
4.租赁住房等资产提供给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一、职工福利费计提标准(单位职工福利费计提标准和使用),怎样回复
1.有的按地方财政批复的福利费预算额度列支,有的参照企业福利费工资总额14%比例提取,有的按实际发生额列支,有的按照地方确定的比例提取,有的在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按40%提取,亟待财政部予以统一明确。
2.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宁波市:《关于调整市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提取标准的通知》(甬财政发〔2015〕65号)规定: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的福利费计提标准进行调整,由原来的定额标准调整为比例标准,即按不超过规范津补贴后的工资总额(含津补贴)及离退休费(含补贴)5%的范围内提取。
3.新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要点:取消了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的要求,明确规范了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对非货币性福利支出作出新的规定,规范了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4.人员增减、政策性调资、奖励等因素会导致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与预算之间存在差异,按比例实际计提的福利费、工会费同预算之间有也存在差异。贵州省:规定:从1982年1月份起,全省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费,按工资总额(包括标准工资,粮价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的2%提取;县(市、区)级机关、事业单位按工资总额的3%提取。例2:将满足辞退条件的车间员工的辞退补偿费用5万元作为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二、职工福利费计提标准(单位职工福利费计提标准和使用),怎样做确定
1.新《企业财务通则》(2006括号中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购买住房、支付物业费等支出;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用等产生一定的影响。
2.由于计提金额与实际使用金额并不一定相等,节余部分不一定结转单位。
3.对于惠及全部或部分职工的一些福利性费用,如职工旅游费、节日慰问费、职工困难补助等,由于是用于职工个人,所以也是禁止企业承担的。企业会计均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后的《财务通则》,赋予了企业更大的自主权。
4.企业会计要素分为六大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人、费用和利润。导读:员工福利费的计提是会计核算中的重中之重,根据不同的部门,核算的中心都不一样。国家机关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
5.预算会计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十净资产;企业会计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十所有者权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6.使用福利费、工会费账面冲减累计贷方余额,而实际支付时是通过国库支付网(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冲减当年财政拨款额度。即使相同名称的会计要素,其内容在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上也存在较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