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抵减(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作者:侯军 发布时间:2022-03-30 09:07:33 点赞:次
1.实务中如遇税务机关要求缴纳附加税时,可就具体情形与税局进行沟通,积极进行申辩,维护企业权益。更不能因为纳税人享受了税收政策,反而增加纳税人税负。注意抵减欠缴税款时,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减,先发生的先抵减。
2.若没有办理附加税费缓交手续,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1197号)规定,纳税人拟用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抵减欠税时,应取得由县(含)以上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通知书》(简称《抵减欠税通知书》),然后再按规定进行抵减。
3.实务中部分地方税局仍然要求纳税人缴纳该部分附加税。若欠缴总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期末留抵税额,并按配比方法计算抵减的欠税和滞纳金;若欠缴总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欠缴总额。例:假定甲公司欠税300万,期初留抵税额为2000万,税局同意甲公司以留抵税额抵减欠税,当月甲公司正常业务产生销项税额2700万,新增进项400万。
4.若抵减部分仍需缴纳附加税,实质上已造成重复征税。参考:河北省12366回复留抵税额能否抵减预缴增值税欠税: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二)》的规定: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是否可以抵减预缴税款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增值税留抵税额不能抵减预缴税款。

一、增值税抵减(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怎么做理解
1.例:甲房地产企业2021年1月开始建造商品房,2021年10月商品房达到预售条件,当月取得预收款10900万元,2021年1~10月,甲企业累计认证进项税额2000万元。
2.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否则对于有简易计税和留抵税额的企业,可通过留抵税额抵减故意形成的简易欠税,则有突破增值税抵扣链条之嫌。
3.确定实际抵减金额时,按填开《通知书》的日期作为截止期,计算欠缴税款的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加欠税金额为欠缴总额。
4.关于抵减金额的确定抵减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若实务中确实因资金问题形成欠税,仍可与主管税局进行争取,代扣代缴、委托代征各项税费返还的手续费应并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5.所称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是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6.吉林省回复:该问题因没有具体文件规定,以主管税务机关答复为准。
7.甲公司于11月初申请了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税务机关同意并出具《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通知书》。包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

二、增值税抵减(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要怎么样研究
1.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2.在纳税申报上,当月有留抵税额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24行应纳税额合计为0,第28行分次预缴税额也为0,可见不能相互抵减。
3.该公司应当缴纳预缴增值税30万元,50万元留抵税额继续留抵,而不允许以留抵税额抵减预缴税额。留抵税额抵减预缴增值税欠税实现难度大。
4.企业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交税不一定是坏事,不交不一定是好事。
5.针对房地产企业,由于前期商品房尚未交付,无需缴纳增值税。则甲公司欠缴总额为100万元。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执行。
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6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拖欠纳税检查应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有进项留抵税额,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的规定,用增值税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假定滞纳金甲公司以现金支付。增值税留抵税额,对于企业来说,其实就是企业的一项资产,是企业提前交纳出去的增值税,后期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减少交纳增值税。
7.企业取得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还款将导致未来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减少,实质上未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不涉及收入确认,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