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经营企业所得税(跨地区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
作者:海玉川 发布时间:2022-03-30 10:57:47 点赞:次
核心内容:跨区经营企业所得税(跨地区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1.建筑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2.总机构年终汇算清缴后应纳所得税...
跨区经营企业所得税(跨地区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
一、跨区经营企业所得税(跨地区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如何开始理解
二、跨区经营企业所得税(跨地区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怎样去举例
1.建筑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
2.总机构年终汇算清缴后应纳所得税额小于已预缴的税款时,由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或抵扣以后年度的应缴企业所得税。

一、跨区经营企业所得税(跨地区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如何开始理解
1.关于实行跨地区汇总纳税的企业能否核定征收所得税的问题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的所得税收入涉及到跨区利益,跨区法人应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并准确计算经营成果,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

二、跨区经营企业所得税(跨地区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怎样去举例
1.算清缴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不进行汇算清缴。现简要回顾一下应以清单申报方式进行资产损失申报的五大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