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计算抵扣(农产品计算抵扣的规定)
作者:王季 发布时间:2022-03-31 14:11:23 点赞:次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若是从流通环节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分别调整为13%、9%。
3.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一般只允许在本地开具。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4.一旦成为试点企业,就不能再对收购农产品采用13%扣除率进行计算进项税,而应当按照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参照法和销售货物对应税率计算进项税。
5.你公司购进农产品,如销售农产品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放弃享受减征增值税政策,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公司取得了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可按上述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6.本例因为销售上述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是17%,所以计算进项税时采用的税率也就是17%。

一、农产品计算抵扣(农产品计算抵扣的规定),如何才能分析
1.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科目。
2.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三部门发布2019年39号公告《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3.农产品收购增值税政策规定为了体现对农业的扶持,为了保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减轻农产品收购企业的增值税税负,也为了避免农产品收购企业转嫁增值税,我国对农产品销售方、收购方规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
4.根据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5.需要注意的是:农产品收购发票仅限于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农产品范围注释》列举的免税农产品时适用。

二、农产品计算抵扣(农产品计算抵扣的规定),如何成功研究
1.营改增的广告业一般纳税人税率是6%,取得的进项是可以抵扣的;如果是小规模的,如果是开广告费的发票,不管你是否是一般纳税人,只要是同一个项目,开进来的发票也是广告费的,经税务局备案,可以差额征收。农产品收购发票有使用地域限制。近期将推出有关农产品收购的系列文章包括税收政策解读、实务困境、虚开案例、风险防范等系列文章,本期推出农产品收购增值税政策,满足核定扣除的不是凭票计算抵扣的,是需要按照核定扣除办法抵扣进项税额。
2.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具体涉税事宜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3.由主管国税机关据实核定,并报省国税局备案。个体经营者等二道贩子销售的农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
4.虽不需要凭票计算抵扣,是发票还是需要按规定取得,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以及农产品销售发票,其中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因为这是国家的税收优惠,对农产品是有鼓励所以会降低税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