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收政策(农业税收政策名词解释)
作者:饶长华 发布时间:2022-04-01 08:49:30 点赞:次
1.自产与非自产是判定免税、减税项目的依据,在核算要求和应承担的后果方面,税法有明确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2.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船舶。规范经营和正确核算规范经营、正确核算,这里特指与税收相关的经营和核算行为。所以税务登记是不可省略的步骤。
3.二者在税收环境中等同,税收环境与其他环境相比较则不一定等同。农业产品的增值税免征和企业所得税的免征、减征都属于事先备案类优惠项目。
4.发票并不是人人可申领的,只有已经纳入税务管理,而且经税务部门核准后的纳税人才能申领。
5.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免税的农业产品必须是初级农业产品,即只是通过简单的晒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方式制成的农业产品。备注:中成药,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一、农业税收政策(农业税收政策名词解释),如何快速解答
1.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办理税务登记,而且不管是否有税收减免,都要正常进行纳税申报,所有的减免税都不成立。
2.本通知下发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3.结合纳税人经常出现问题的几个方面进行一个简单的介绍。即购买和销售农产品时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减免。纳入税务管理的标志是办理税务登记,并按规定开始纳税申报。
4.关键是要明了不按时进行纳税申报及误报、错报的后果。注意: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不事先到税务机关备案,就享受不到税收优惠。

二、农业税收政策(农业税收政策名词解释),怎么才能描述
1.可能在税收上会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自产与非自产的区分。弄清楚了自己要用的发票自己向税务机关申领这一要领,也就会明白自己的发票只能自己用这句话了。农业产品也只有在较为严谨的税收法规中作出过定义,而且有所特指,即为列举项目中的初级产品;虽然在一些税收法规和税收实务中常有农产品一词,却没有对农产品作出过明确的定义。
2.一旦发票中的任何一栏内容与实际不符,就可能构成虚开的事实而受到处罚;如果产生的后果已涉及到税款,则还须根据事实按偷税、骗取减免税等作进一步处理。
3.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
4.自产与非自产的核算要求和纳税申报。在纳税申报上,税法也有明确规定:纳税人已享受减免税的,应当纳入正常申报,进行减免税申报。